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醴泉路118号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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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缪昌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召开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徐岳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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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共分20个子议案审议
2.0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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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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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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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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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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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付息期限及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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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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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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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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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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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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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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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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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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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议案名称: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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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议案名称: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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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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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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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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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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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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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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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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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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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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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相关交易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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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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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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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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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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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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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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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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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4、6、7、8、10、11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6、9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张冉、李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