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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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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4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9年3月26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内容详见《关于公司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出席会议董事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江苏毅达股权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受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

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作协议签署概述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近日在南京与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利用双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资源共享与战略合作关系,深入开展股权层面的合作,实现资本与产业的有效结合和优势互补。

2、本次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关联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毅达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2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应文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5087735164Y

注册资本:10571.3436万人民币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59号(国睿大厦二号楼4楼B504室)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原则

依托瑞康医药的上市公司平台,充分发挥其在医药领域拥有的销售网络等优势;依托江苏毅达资产管理、资本运作、产业投资、并购整合等优势。双方通过各种方式、全方位的长期战略合作,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合作内容

1、建立健全合作沟通协调机制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谋划双方就项目进行合作的原则方案,协商解决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双方合作的具体方式将视具体情况在具体项目层面或其他领域展开,并可根据项目的特点设立相应的现场运作机构,负责项目的具体执行。

2、进一步完善双方信息资源共享系统

双方围绕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布局,积极跟踪市场动态和项目信息,及时共享市场信息,共同提高市场响应速度。

3、加强股权协作,推进上市公司战略转型与产业升级

双方基于战略合作需要,在瑞康医药推进战略转型和产业布局过程中,拟进一步探索股权合作方案,形成紧密合作的战略联盟。江苏毅达利用自身优势为瑞康医药提供资本运作、财务规划等专业服务,实现协同发展,共同促进产业布局与产业升级。

4、完善金融服务,助力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江苏毅达拟通过产业基金、并购基金、股权投资等方式,为瑞康医药在资产管理、资本运作、战略投资及产业布局等方面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并充分发挥双方在产业资源及投融资方面的优势,围绕医药等产业布局,促进双方建立资本纽带,实现双方价值投资,打造创新协作的产业平台。

5、开展深度交流,促进双方合作高效务实开展

江苏毅达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瑞康医药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咨询、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等服务。

(三)合作双方的承诺

1、开展全面的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合作,瑞康医药承诺将优先考虑在江阴市与江苏毅达开展深度合作,上述合作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合作、产业合作、产品研发等多方位合作关系。

2、在江苏毅达管理的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毅达”)自持有瑞康医药的股份之日起24个月内,承诺不出售或转让瑞康医药的股份。江苏毅达在协议签订三个月内若仍有增持股份的计划,所增持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限售期约定。在持有瑞康医药股票期间内,瑞康医药进行股权再融资时,包含但不限于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可转债、发行定向可转债等,江苏毅达原则上愿意并在符合其相关投资决策流程的前提下以不低于其持股比例的份额进行跟投。

四、本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江苏毅达的合作基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在市场信息互通、资质资源共享,在项目交流、股权投资和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等方面的合作,实现资本与产业的有效结合和优势互补,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加快实现公司医药大健康领域的发展战略。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上述协议属于协议双方合作意愿性的框架约定,后续具体合作事项仍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本次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合作项目中的具体事宜将以双方商谈确定的协议为准,在后续相关工作进行前,不会对本公司当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2、公司将视具体合作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合作协议的履行存在受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2019年3月25日收到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添富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通知,通知中就其管理的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4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5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瑞康健康之家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理成全球视野资产管理计划在瑞康医药拥有权益的股份发生变动做出了说明。

一、权益变动情况

汇添富基金通过设立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4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5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瑞康健康之家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理成全球视野资产管理计划对瑞康医药进行战略投资,认购瑞康医药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新增股份于2015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锁定期36个月,于2018年2月26日上市流通。

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4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5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瑞康健康之家资产管理计划于2019年3月通过竞价交易卖出瑞康医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汇添富基金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红杉贤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杉贤盛”)于2018年3月12日签署《红杉贤盛与汇添富基金关于瑞康医药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75,235,524股瑞康医药股份(占瑞康医药股份总数的5%)转让给红杉贤盛。就该项交易,双方已于2019年3月22日达成新的交易方案,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30,094,200股瑞康医药股份(占瑞康医药股份总数的2 %)转让给红杉贤盛,本次转让已于2019年3月22日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8年3月15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以及2019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本公告系对上述公告进展情况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瑞康医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票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采取大宗交易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4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优势医药企业定增计划5号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瑞康健康之家资产管理计划、汇添富-理成全球视野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瑞康医药120,385,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006%。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