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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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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版)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监管机构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1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调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6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两项准则以下简称为“新租赁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财务报表披露应根据前述内容相应调整。

根据实施要求规定,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按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依据2019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2018年可比期间信息。

实施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核算和相关列报的主要影响有:作为租赁承租人时,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公司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首次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相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此次变更对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未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审核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租赁业务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三)审计报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拟聘用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和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及境外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更换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聘任的2018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单位和内部控制审计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2018年度境外财务报告审计单位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16]12号)的规定,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5年,对于进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排名前15位且审计质量优良的会计师事务所可适当延长续聘年限至不超过8年。公司自2011年度起聘请立信事务所担任公司境内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至2018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连续聘用期限将达到8年。自2019年起,立信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境内审计服务的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德勤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外部审计师,统一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境内、境外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聘期一年,2019年度含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为525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内容和审计范围变更等因素对审计费用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已就新聘审计机构事宜与立信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立信事务所对此无异议。立信事务所已确认截至目前并无任何有关建议不再续聘的事宜须提请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关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并未知悉任何有关该等建议不再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境内审计机构事宜须提请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关注。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资本6910万人民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587870XB;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总部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曾顺福;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公司认为德勤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提前与原审计机构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与德勤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的沟通及对德勤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审查,认为德勤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德勤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及境外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用德勤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境内及境外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德勤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任德勤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德勤事务所的业务的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德勤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聘任德勤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9-01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从事证券业务,开展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中介服务,交易对手和服务对象也包括公司的关联方。为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二)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与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2、与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3、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对2019年度及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

1、与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及其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预计

2、与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

3、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等其它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预计

4、与关联自然人的关联交易

在公司日常经营中,关联自然人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规定接受本公司提供的证券、期货经纪服务,或认购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因业务的发生及规模的不确定性,以实际发生数计算。

二、预计2019年度确定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介绍

本公告中的关联关系及关联方定义,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第十章。与本公告相关的主要关联方简介如下:

1、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及其相关企业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9%的股权,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法国巴黎投资管理BE控股公司为法国巴黎投资(BNPP IP)的全资控股公司。法国巴黎投资是法国巴黎银行集团(BNPP)旗下专责和自主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全球各地的机构及零售客户提供一系列广泛的投资管理服务。

2、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海通期货有限公司33.33%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上海盛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前身是成立于1993年5月的上海盛源房地产有限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是上海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

3、其他关联企业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但不属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项下的关连方。

三、定价原则

1、证券和金融产品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证券金融产品销售服务费、受托资产管理费与业绩报酬、投资咨询服务费、投行承销费、财务顾问费、应收帐款、应付帐款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2、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因相关业务产生的: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保证金利息收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约定购回等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定价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第三方定价确定。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关联交易,均因公司日常业务经营产生,均能为公司产生一定的收益,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但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交易的定价参考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1、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进行审议,并出具了独立意见,认为:预计的各项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业务,是在符合公平原则下与包括关联方在内的所有客户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交易以公允价格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预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2018年报第二次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