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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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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2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发出通知,2019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决议如下: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维持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00万元,利率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期限一年。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担保事项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详见2019年3月28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及《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1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发出通知,2019年3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鸣峰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决议如下: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维持正常运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银行借款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旨在解决子公司为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间接控制的100%全资下属企业,其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子公司担保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9-022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本报告日,除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及数额外,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

●反担保金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19年3月27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闽环”)的下属子公司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闽环”)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2、公司董事会会议全票通过本次担保事项相关议案,公司四名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惠州市闽环纸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

3、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仟万元

4、法人代表:林新利

5、经营范围:加工、开发、销售纸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其

他印刷品印惠阳区秋长街道新塘村刷(持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6、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4,732.27万元、负债总额 8,907.49万元,净资产15,824.78万元,营业收入50,507.81 万元、净利润1,674.09万元。

7、股权结构:深圳闽环占比95%、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5%,为本公司全资下属企业。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惠州闽环控股股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闽环,参股股东为本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沙县青晨贸易有限公司,即惠州闽环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制比例10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类型:流动资金借款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数额:人民币2,000万元整

3、担保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闽环主要业务由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惠州闽环公司承接,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为满足正常运营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开展,惠州闽环拟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融资,具体为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00万元,利率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期限一年。为促进子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维持正常运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闽环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旨在解决子公司为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需要,惠州闽环为本公司间接控制的100%全资下属企业,其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子公司担保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四名独立董事(郑学军先生、杨守杰先生、阙友雄先生、曲凯先生)对上述为子公司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为:

1、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惠州闽环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子公司为维持正常运营所需的银行融资业务实际需要。

2、经审核,惠州市闽环为本公司间接控制的100%全资下属企业,其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可控。本次为子公司担保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公司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本次为惠州闽环提供担保2,000万元,担保金额占惠州闽环公司净资产的12.64%,占本公司净资产的0.54%。

截止本报告日,除本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及数额外,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0元,不存在逾期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被担保人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分离移交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收到由控股公司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轻纺控股”)转发的福建省财政厅拨付的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731.21万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2018年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闽财指【2018】1023号)文件,福建省财政厅通过轻纺控股向公司拨付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资金731.21万元。该项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支出。截止目前,公司共计收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2,737.71万元。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财政部及福建省关于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相关布署、政策和指导意见,公司积极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截至公告日,已完成“三供”即供电、供气、供水相关分离移交协议的签订,其中供气部分已基本投入使用,供电、供水部分相关接收单位已着手进行前期改造工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7日、2018年4月27日、2018年10月3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临2018-013临2018-021、临2018-07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将本次收到的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731.21万元,一并列为“专项应付款—三供一业”补助资金,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由公司承担的改造支出费用将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具体影响金额以实际改造结算金额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统筹使用上述财政补助资金,根据事项进展,按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改造完成后,可切实减少企业未来负担,有利于公司减轻包袱,轻装上阵,更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有利于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三、风险提示

根据现有的文件要求,以及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安排和进度,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未来损益的具体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备查文件

1、《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2018年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闽财指【2018】1023号)

2、收款凭证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产品受托方:银行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100万元

●理财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现金管理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0)。

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宝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恒宝通拟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投资额度累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资金可以滚动投资,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产品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但再投资的金额包括在上述额度内,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投资期限自恒宝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详见恒宝通于2018年8月20日、2018年9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3)、《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6)和《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2)。

一、恒宝通购买理财产品的实施情况

2018年9月至今,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宝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及有关进展公告详见恒宝通持续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以及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陆续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2、临2018-063、2018-064、2018-072、2018-073、2018-080、2018-082、2018-083、2018-084、2018-085、2018-087、2018-092、2018-093、2018-095、2019-005、2019-007、2019-008、2019-009、2019-011、2019-013、2019-018)。

1、前次购买已到期理财产品及其赎回情况

2019年2月22日,恒宝通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了金额为1,100万元的产品代码为TGN180004的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开放型31天人民币产品TGN180004”产品,产品类型为开放型、结构性存款,到期日为2019年3月25日。恒宝通已于2019年3月25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本金1,1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32,698.63元。

2、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控制措施

1、投资目的及对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由于投资产品的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进行现金管理具有明显的收益性。恒宝通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恒宝通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能提高恒宝通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恒宝通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恒宝通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仅限于闲置自有资金,所购买的为短期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影响其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需要。

2、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恒宝通公司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及自身资金需要变化会进行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恒宝通公司选择的投资产品为短期保本型产品。

(2)恒宝通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

(3)恒宝通公司规定必须以恒宝通公司名义设立现金管理业务的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现金管理业务;

(4)恒宝通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暂时闲置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截至本公告日,恒宝通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利率)开放型 31 天人民币产品认购确认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