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92 公司简称:长城电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0,111,129.6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74,804.67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11,574,804.6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33,069,309.67元。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制定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拟按2018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11,574,804.67元的22.90%,即2,650,488.00元进行利润分配,以2018年末公司股本总额441,748,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0.06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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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属机械工业中的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主要从事高中低压开关成套设备、高中低压电器元件、电气传动自动化装置、新能源装备等电工电器类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水电运营与管理等业务。电工电气产品业务是支撑公司经营发展的核心产业,现已初步形成以高中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元件产品为主导的电工电气输配电产业系统集成发展、以工业自动化装置产品为主导的工业自动化产业系统集成发展,以及以新能源汽车核心动力服务产业和专业配套服务为主导的战略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格局。
公司实行母子公司管理模式。在经营模式方面,公司采购模式为:公司生产所需的大宗物资(铜材、铜材等),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负责采购配送,其余原料和器件由各子公司根据对市场的预测和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制定采购计划,确定需要采购的原材料和器件的种类和数量,并及时进行采购。生产模式为:公司所有产品的生产均采用订单生产模式(MTO),以销售合同的执行为生产依据,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及质量要求组织生产:针对MTO产品的生产过程比较复杂、需求变更频繁、量少样多的特点,各子公司通过企业资源管理(ERP)系统,以销定产、按单设计、按单核算、按单管控,有效地提升订单按时交付率和客户满意度,提升生产的协调性和生产效率,提高生产快速反应能力。销售模式为:采取直销为主、代销为辅的销售模式,依据各类产品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定价策略。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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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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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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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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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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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7.84亿元,同比下降6.31%;实现利润总额2,781.66万元,同比下降31.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7.48万元,同比下降30.20%,经营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并范围发生变更,长城果汁本期不纳入合并,导致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下降。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按照该规定编制了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上期相关财务报表列报。详见年报附注五、33。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27户,详见年报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1户,详见年报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