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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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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未发生实际交易金额。

3、向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

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从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和/或其子公司借款不超过1.8亿美元,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5%。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从北京豪威子公司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借款2500万美元,借款年利率按LIBOR+2.5%计算,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5%。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及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8月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额度内从OmniVision Technologies Singapore Pte Ltd及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CMOS图像传感器芯片。

2、2018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豪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豪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经同上海豪威协商一致,确认租赁价格房屋租金按租赁面积算,每日每平方米租金为税前人民币3.5元,税前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577,718.00元,租赁相关税费由公司负担,含税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608,429.00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会因本次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本表列示的本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不含税费金额。

(三)其他说明

1、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银行借款被担保方单位:元

(2)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为公司子公司北京京鸿志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美元借款700万元出具保函担保,虞仁荣、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地支行提供反担保,期限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9日。

(3)虞仁荣为公司子公司韦尔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向OmniVision Technologies, Inc.借款美元2,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

(4)本公司及子公司无为合并报表外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2、支付关联方担保费用

2018年度公司为虞仁荣先生配偶韩士健提供的担保事项,支付担保费用3.47万元。

3、关联方备用金借支情况

单位:元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二、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一)2019年度日常该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OmniVision Technologies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豪威”)是一家依据新加坡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是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北京思比科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思比科”)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思比科”,证券代码“833220”。

(3)上海豪威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为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虞仁荣先生自2017年9月起担任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贾渊先生自2018年4月起担任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纪刚先生自2019年1月起担任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应认定为关联交易。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智斌先生担任公司监事。鉴于陈智斌先生为思比科董事,思比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思比科之间的交易应认定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新加坡豪威与公司子公司香港华清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清”)签署《非独家分销协议》,约定香港华清从供应商新加坡豪威处购买图像传感器芯片,具体交易金额以双方实际签署价格清单及具体订单约定为准。

2、思比科与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京鸿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京鸿志”)签署相关协议,约定深圳京鸿志从思比科处购买思比科产品SuperpixCMOS图像传感器,具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双方商议的价格条款,以双方实际订单所载金额为准。

3、公司与上海豪威签署《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上海豪威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上科路88号1幢合计面积6,074.42平方米的办公楼作为公司研发、办公场所。具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双方商议的价格条款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公允的,对公司完成 2019年的经营有积极影响;该交易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

额度及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含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物的贷款),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最大限度的保证公司资金使用效益。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韦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韦矽”)、北京京鸿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鸿志”)、深圳市京鸿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京鸿志”)、深圳市京鸿志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鸿志物流”)、上海灵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灵心”)、香港华清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华清”)、韦尔香港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尔香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2,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前述被担保人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821.72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确保公司2019年度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2019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确定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2,500万元,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在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为子公司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2、 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92,500万元

各子公司担保额度分配如下:

3、 上述担保额度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子公司使用。

4、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提请授权总经理或财务总监审批在以上时间及额度之内的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 在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6、 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本公司为子公司在以上担保的总额度内,签订的担保合同均为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9年暂无新增对外担保情况。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19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考虑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并按照规定改程序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同意公司于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2,500万元,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3,821.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57%。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9年3月20日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对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现提名虞仁荣先生、马剑秋先生、纪刚先生、贾渊先生、于万喜先生、张锡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弘毅先生、文东华先生、王海峰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将按原任职情况组成各专门委员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顺延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候选人简历

虞仁荣: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1992年5月,任浪潮集团工程师;1992年6月至1998年2月,任香港龙跃电子北京办事处销售经理;1998年2月至2001年9月,任北京华清兴昌科贸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9月至今,任北京京鸿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3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6年9月至2007年5月,任香港华清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泰合志恒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无锡中普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7月至今,任武汉果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上海京恩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任武汉韦尔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至今,任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山东新恒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2月至今,任青岛清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豪威亦庄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

虞仁荣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79,435,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61.32%,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马剑秋: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1997年6月至2002年2月,就职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02年3月至2003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在VictorCollege担任学生顾问;2005年2月至2006年12月,就职于深圳市京鸿志电子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7年1月至2007年5月,作为公司发起人参与发行人筹备工作;2008年3月至今,任上海韦矽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合肥韦豪半导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1年4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马剑秋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798,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71%,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纪刚: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任先驱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师;2002年5月至2007年5月,历任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设计支持工程师、设计支持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9月至今,任无锡中普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月至今,任上海韦孜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上海夷易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江苏韦达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纪刚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59%,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贾渊: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8月至2001年7月,任上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理;2001年8月至2011年1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7月至今,任北京泰合志恒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任无锡中普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月至今,任上海韦玏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上海磐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上海夷易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江苏韦达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任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合肥韦豪半导体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无锡韦尔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

贾渊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4,775,0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1.05%,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于万喜: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3年7月至2008年7月,任海湾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总监;2011年12月至2015年10月,任清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总监;2008年8月至今任富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董事;2010年3月至今,任北京富汇合众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9月至今,任成都英泰力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秦皇岛瑞龙玻璃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6年10月至今任中科赛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9月至今,任北京恒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于万喜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锡盛:男,1965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1995年8月至2002年7月,任美国加州Celestry Design Technologies, Inc.研发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12年2月,任美国加州Accelicon Technologies, Inc. 总经理;2012年3月至2013年2月,任美国加州Agilent Technologies, Inc.产品市场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5月,任北京清石华山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合伙人;2013年至2015年12月任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1月至今,任北京加科赛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4年1月至今,任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北京文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10月至今任北京麦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石溪屹唐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锡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弘毅:男,194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1年7月至2000年6月,历任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讲师、副研究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2000年6月至2003年7月任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所长;2003年7月至2007年4月任清华大学微电子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2008年4月退休。目前担任中国电子学会半导体与集成技术分会副主任委员;电子学报、半导体学报、中国集成电路编委;中国密码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密码学会密码芯片专委会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北京容思锐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弘毅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文东华: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6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四川长城特殊钢公司财务人员;2000年8月至2003年2月任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人员;2006年7月至今,历任上海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2013年11月至今任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1月任至2019年2月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任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文东华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海峰: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上海市浦江人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室主任、研究员。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就职于安徽省公安厅,任三级警司;2004年1月至2005年1月任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访问学者;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就职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任副处长职务;2011年1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市社科院法学所,任研究员职务;1997年9月至2016年4月任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兼职律师;2014年5月至今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15年5月至今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特约检察员;2016年5月至今任上海恒泰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2017年11月30日至今任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6月至今,任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海峰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9年3月20日任期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了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监事2名。公司监事会现提名陈智斌先生、胡勇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韩杰先生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事项尚需提交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为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顺延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选举产生之日。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件: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韩杰: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1997年7月,任北京星河电子总公司部门经理;1997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香港科汇北京办事处从事销售工作;1999年3月至2000年7月,任香港RTI上海办事处销售经理;2000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上海维奥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2年1月至2013年8月,任上海天意达客户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公司销售部客户经理。2007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韩杰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智斌: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至2010年,任摩根大通银行新加坡分行投资银行部经理;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清石华山资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2月至今,任北京清芯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北京华创芯原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北京华创同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北京华创安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11月至今,任北京华信芯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北京屹华图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屹华存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5月至今,任北京屹华芯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华创芯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1月至今,任北京豪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至今,任北京博融思比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6月至今,任北京思比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8年10月至今,任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2月至今,任盛立金融软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董事。

陈智斌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勇海:男,1964年出生,新加坡国籍,硕士学历。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任ON Semiconductor Malaysia SdnBhd,Malaysia工程研发资深经理;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ST Microelectronics Pte Ltd,Singapore元器件技术经理;2016年1月至2016年4月,任Systemon Silicon Manufacturing Co. Pte.LTd, Singapore研发部门资深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工艺部总监。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胡勇海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通知,虞仁荣先生已将其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00万股质押给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虞仁荣

质权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质押股份数量: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

质押股份性质:限售流通股

质押登记日:2019年3月26日

2、截止本公告日,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9,4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32%。本次质押后虞仁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95,610,205股,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70.00%,占公司总股本的42.92 %。

二、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及资金偿还能力

虞仁荣先生本次股票质押系其本人融资需要,主要用于个人投资。虞仁荣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

三、 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在本次质押期内,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虞仁荣先生将采取补充抵押物或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