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9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上集团)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涉及的问题逐条分析、整理,现就问询函内容回复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相同):

问题一: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2亿元,同比增长45.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8,161.38万元,同比增长20.29%。请结合你公司各类产品成本费用情况、原材料价格等因素,说明在各类产品(型钢钢轮除外)毛利率下降的情况下,你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详见下页

(一)营业收入毛利率变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综合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中可以看出,公司主要毛利率的变动是主营业务的影响,公司具体分产品的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因铝圈及tpms金额较少,对总体毛利率影响少,暂并入无内胎钢轮。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汽车车轮业务的毛利率比2017年度下降0.29%,呈小幅下降。钢结构的毛利率比2017年度下降3.68%,下降幅度比较明显,致使公司主营业务整体毛利率下降2.01%。

影响公司毛利变动的原因主要是销售收入及成本两方面:

1、销售收入

(1)根据同花顺金融数据,汽车车轮业务自2015年至2018年,我国商用车产量开始回升,分别为342.41万辆、369.34万辆、424.20万辆和427.89万辆。因下游市场需求量稳步回升,导致公司汽车车轮业务规模逐年增加,使车轮业务收入增加。

(2)钢结构业务主要是由于在建设领域广泛应用钢结构对于化解产能过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十三五”计划的全面推进,我国钢结构市场仍具备较大增长潜力。公司通过调整项目报价,巩固和扩大业务范围,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致使公司的钢结构销售收入增加。

2、成本方面的变动的影响主要是受材料价格的变动较大,具体产品类别成本构成情况及钢材价格情况如下:

(1)汽车车轮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套

(2)钢构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吨

(3)钢材价格走势如下:

通过上述图表,我们可以看出,公司成本构成主要是钢材成本,影响公司成本上升的主要是钢材的成本的上升,由于2018年度钢材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导致公司的成本价格也处于高位,另外由于公司各类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周期的不同,导致成本上涨风险转移至下游周期不同,使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变动不完全一致。具体为:

(1)汽车车轮产品毛利率波动主要受钢材价格、产品结构、市场需求和产量等因素的影响,公司车轮产品销售周期短,公司能够通过合理的定价策略进行调整,将一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转移至下游,所以报告期内汽车车轮业务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

(2)公司钢结构项目主要采用总价包干合同。由采购部门及时跟踪、分析钢材市场价格信息和走势,销售部门签订钢结构项目合同时,一般根据采购部门提供的当期及未来一定期间内预计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合理的毛利率确定钢结构产品价格。因钢结构项目合同周期较长,虽然商务谈判过程中已考虑了原料价格波动影响,但仍无法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充分转移到销售价格当中。报告期内,钢材价格持续上涨,使得生产成本增加,钢结构业务毛利率逐年下降。同时由于钢结构行业仍面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市场需求不稳定、市场竞争加剧,考虑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近几年钢结构项目报价总体低于以往年度,也导致毛利率下降。

(二)净利润变动

报告期公司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表所述,由于公司毛利绝对值的增加致使公司净利润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毛利下降,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增长具有合理性。

问题二: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下简称“现金流量净额”)9,431.93万元,同比增长347.53%,其中各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693.08万元、9,006.33万元、-1.70亿元和1.27亿元。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请说明各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请结合行业情况、销售模式、收入确认政策和收款政策等因素,说明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回复】

(一)请说明各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

1、现金流量净额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可以看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构成。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含税)及营业成本(含税)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为保持数据口径一致,统一使用17%税率。

上述可以看出1季度与2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比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与营业收入比没有较大变动且变动为同方向变动,公司2季度较1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增加4,312.95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1季度销售收入为63,580.01万元,2季度销售收入为82,399.13万元,2季度较1季度收入增长29.60%,导致2季度较1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此外公司1季度应付票据增加26,713.80万元,其中票据保证金计入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导致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季度较2季度有所增加,同时2季度存货增加18,443.50万元导致现金流量净额没有较大变动。公司3季度较2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25,999.0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下降17.59%:另外3季度导致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是本季度应付票据减少21,642.12万元,大量应付票据在本期到期付款,购买商品、接受工劳务支付的现金较2季度增加8,898.16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上升17.04%;公司工程款3季度收款较2季度收款减少58.56%,本季度收到工程款较低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营业收入比降低,而应付票据净额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与营业成本比上升,从而导致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公司4季度较3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9,718.93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4季度应付票据增加4,749.42万元,存货减少12,646.86万元,且公司在年末加紧应收账款的催收,大量工程款在年末收回导致4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

(二)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的原因:

1、公司针对不同的产品和客户,已经建立了谨慎的信用管理体系。对于汽车车轮国内OE客户,公司通常给予1季度销售额的信用额度,2~3个月信用期;对于国内AM客户,公司通过内部信用评级确定客户信用额度,给予2~3个月信用期;对于国外OE和AM客户,均通过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评信,依据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评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授信。公司钢结构业务单项合同金额较大,经营周期通常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对于钢结构客户,通常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收款,由于结算审核程序较为复杂,相应收款期限较长。在实际执行回款过程中通常受客户的资金流动性、验收进度(政府验收)等因素影响,从而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不匹配,主要是第3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63.75%,而第4季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94.95%,上、下半年及全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比分别为84.24%、78.45%和81.36%,以半年为区间占比全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收入相对匹配。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定期对欠款客户进行清理和催收,并将货款回笼作为考核销售部门及相关销售人员的重要指标。

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及对部分优质大客户放宽信用政策,公司各期末应收款项变动幅度增大,从而影响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

3、公司采购商品主要通过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因各季度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平均衡,从而影响各个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如下表所示,第一季度相比第二、三、四每季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都多,年初、年末应付票据余额相对平衡,第三季度应付票据净额突减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与营业成本比上升,从而导致第三季度现金流量净额减少。造成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幅度与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各季度间波动。

单位:万元

问题三:报告期内,你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8.05亿元,同比增长20.87%;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期初余额为5,520万元,期末余额为1.92亿元。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请结合你公司现金流量净额、货款资金回笼情况,说明短期负债增加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2)请详细说明你公司货币资金及其他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回复】

(一)请结合你公司现金流量净额、货款资金回笼情况,说明短期负债增加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含税)对比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为保持数据口径一致,统一使用17%税率。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2018年度较2017年增加13,242.37万元,现金流净增加额2018年度较2017年度增加4,624.27万元。公司1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中有18,800万元于2019年2月到期;随着公司加强了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定期对欠款客户进行清理和催收,公司回款较上年有所上升,但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较快,收入2018年度较2017年增长45.75%,2019年预计营业收入将持续增长,且原材料价格持续高位震荡,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增加短期借款13,865.23万元可以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所以短期负债增加是必要及合理的。

(二)货币资金及其他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1、报告期其他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保证金17,181.52万元.

(2)、公司开具信用证存入保证金3,582.16万元;

(3)、公司开具保函存入保证金334.78万元;

(4)、公司于2018年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借款协议并取得短期借款9,400.00万元借款,存入结构性存款5,640.05万元作为借款保证金;公司子公司新长诚于17年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订借款协议并取得长期借款19,000.00万元,存入结构性存款6,900万元作为借款保证金,合计存入结构性存款12,540.05万元。

(5)、公司在劳保账户分别存入保证金196.07万元。

(6)、公司期末远期合约余额为800万美元,存入保证金账户552.72万元。

(7)、1-6项其他货币资金合计34,387.30万元属权利受限资金.

2、其他资产受限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1812030410001228605805号出口发票融资业务总协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合同项下融资97万美元,抵押客户债权97万美元,折算人民币金额为673.41万元。

(2)、公司子公司日上锻造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83100620180000237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2,888.22万元,抵押合同期限为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2日,抵押物为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土地证号为闽(2017)华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041号,建筑物尚未办理房产证,抵押物固定资产账面净额为1,631.24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净额为1,118.87万元;公司子公司漳州重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83100620180000239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21,838.69万元,抵押合同期限为2018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2日,抵押物为土地及房屋建筑物,土地证号为华国用(2012)第0416号、华国用(2012)第0417号,建筑物权证号为漳房权证华建字第15057、15058、15059号,抵押物固定资产账面净额为11,265.85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净额为3,614.12万元。

问题四:2018年1月25日,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与美施威尔(上海)有限公司签订2.75亿元供应与安装工程合同,最终验收日暂定为2019年1月31日。请说明该合同的变更及最新履行情况。

【回复】

1、原合同约定“业主验收日暂定于2019年1月31日,可能会延迟。”

2、2018年3月总包美施威尔(上海)有限公司根据业主及设计院通知,本项目分ABCD四个区块,其中AB区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并通知我司AB区块工作全部暂停;于2018年6月底根据变更技术要求恢复施工。

3、2018年7月~2019年3月我司根据业主、总包、设计院通知,按照AB区变更后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要求,重新开始相关区域钢结构的加工详图设计、钢构件制作供应及安装工作。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项已完成合同内形象进度约85%,已收工程款23,425.57万元。

5、根据业主、总包调整后的总体进度计划,本项目业主验收日暂定调整至2019年4月30日,实际上还可能会延迟。

问题五: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期初余额4.81亿元,期末余额5.21亿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032.31万元。请结合你公司销售政策、信用政策等因素,说明2018年度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同比增长59.52%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 公司的应收款项的坏账政策具体如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其他应收款余额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信用风险较高。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其他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1)2018年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2017年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3)2018年与2017年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通过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公司2018年比2017年按照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增加1,133.42万元,其中3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较上年增加2,136.25万元,坏账准备增加金额为1,201.20万元,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多为钢构工程款项。

另外公司2018年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金额为912.78万元,2017年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金额为133.64万元,增加坏账准备779.14万元,增加坏账准备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客户遂宁市东门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应收账款本期确认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金额为766万元。

由于公司针对不同的产品和客户,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谨慎的信用管理体系。对于汽车车轮国内OE客户,公司通常给予1季度销售额的信用额度,2~3个月信用期;对于国内AM客户,公司通过内部信用评级确定客户信用额度,给予2~3个月信用期;对于国外OE和AM客户,均通过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对客户进行评信,依据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评定的信用额度进行授信。公司钢结构业务单项合同金额较大,经营周期通常超过一个会计期间,对于钢结构客户,通常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收款,由于结算审核程序较为复杂,相应收款期限较长。在实际执行回款过程中通常受客户的资金流动性、验收进度(政府验收)等因素影响,是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

综合上述原因,公司2018年度坏账损失本期发生额同比增长59.52%是合理的。

问题六:你公司于2018年11月9日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拟募集7.50亿元用于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请说明该项目建设的最新进展情况。

【回复】

“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为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简称“日上锻造”)。截至2019年3月25日,该项目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1、该募投项目共占用两块土地,其中第一块土地使用权证已经于2017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闽(2017)华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041号);第二块土地已经于2019年3月24日完成招拍挂程序,日上锻造已经以964万元的价格竞得该幅土地,并将于近日缴纳土地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2、该项目已于2018年11月9日后开始预订部分核心设备,截止2019年3月25日,已预订2,662.36万元设备,支付预付款309.05万元。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8年12月14日完成申报,并于2018年12月20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的受理函。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及中介机构已于2019年2月25日提交反馈回复,并于2019年3月18日提交补充2018年年报申请文件。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尚待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

问题七: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外收入69.04万元,同比增长286.04%;营业外支出80.46万元,同比增长69.91%。请说明导致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增加的赔款及罚款情况。

【回复】

1、营业外收入中66.53万元为杏林烤炉损坏保险公司对其理赔款导致营业外收入大幅增加;

2、营业外支出其他项金额为64.09万元,其中导致营业外支出增加的罚款主要有:

(1)2018年6月,厦门新长诚实施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8月3日,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闽厦环罚(2018)29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对发行人子公司厦门新长诚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10月10日,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关于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的说明》,确认厦门新长诚上述的环境违法案件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局重大环境案件审查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属于重大环境案件,且已落实整改要求并缴交罚款。除上述情形之外,厦门新长诚自2015年1月1日至说明出具日未因其他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

(2)2018年5月12日,厦门新长诚承建的漳州重工11#厂房发生一名员工坠落伤亡事故。安监部门认为公司存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严格教育和督促临时作业人员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告知作业人员安全风险,对事故负有责任。华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华)安监罚告(2018)6号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34万元。2018年10月30日,华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违法情况的说明》,确认厦门新长诚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除上述情形外,厦门新长诚自2015年1月1日至说明出具日能够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而被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

问题八:报告期内,你公司母公司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期末余额25万元,坏账准备期末余额1.25万元。请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1)请说明刘峰远、朱赛女是否与你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债权债务等方面存在关系;若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

(2)请说明对刘峰远、朱赛女的个人借款是否构成对其二人的财务资助;若构成,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刘峰远为本公司货车司机,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公司垫付费用,并于2019年1月收到保险公司赔款。朱赛女为本公司员工,该借款为订机票借款,集团机票均由该员工负责。刘峰远及朱赛女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业务、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存在关系同时也不构成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