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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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0,000.00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6,8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00元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预警雷达项目。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8年8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详见《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18-027)。2019年2月22日,博微长安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关于博微长安到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19-004)。
四、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内容调整和增加实施地点拟延期至2020年12月,博微长安拟继续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博微长安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对资金需求的情况及时安排借用资金的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本次借用资金到期前,博微长安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五、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董事会审议 程序以及合规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次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博微长安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博微长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博微长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博微长安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建投同意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出具的《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增加实施地点并建设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9-016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编制的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81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102,0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7.64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6,959,985.6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019,102.0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6,940,883.56元。截止2013年5月14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3]00012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77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229,0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1.48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2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6,800,000.00元。截止2017年5月16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会验字[2017]39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四创电子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04,712,640.75元,其中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129,955.81元。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于2018年4月19日将募集资金账户中节余的23,315,024.13元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8年5月17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等相关手续。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四创电子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4,227,433.13元,其中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7,449,572.17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02,572,566.87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5,506,576.62元差异97,065,990.25元,其中100,000,000.00元为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元为尚未支付的应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出的发行费用,差异2,334,009.75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四创电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四创电子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同时,公司单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经公司2013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雷达系列产品产业化扩产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应急指挥通信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3年6月7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5月17日,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相关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审议,同意在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开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实施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2017年6月6日,公司、博微长安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四创电子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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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国工商银行合肥汇通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发生信息费、审计、律师费等需扣除的其他合同费用3,019,102.04元;(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存放的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包括为上市发生的审计、律师费等尚需扣除的其他费用6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元用于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6个月(详见公告:临2017-010)。公司已于2017年9月14日至2017年9月21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详见公告:临2017-039)。
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2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告:临2017-036)。博微长安已于2018年8月21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2018-023)。
2018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详见公告:临 2018-027)。博微长安已于2019年2月22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 2019-00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四创电子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四创电子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四创电子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四创电子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2018年度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四创电子董事会披露的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实际相符。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经核查,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之2018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表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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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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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7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5日
至2019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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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中电 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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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7:00之前向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报名并办理会议出席手续(可以传真或电话方式报名)。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有关费用由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66号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30088
4、联系人:杨梦、梁建
5、联系电话:0551-65391324,传真号码:0551-65391322。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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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2019-018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18年度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公司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以下简称:“华东所”)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与公司签署《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之业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业绩补偿协议》”)。
根据华东所与上市公司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业绩补偿期间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3年(含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当年),即2016年、2017年、2018年;若本次重组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将作相应顺延。公司于2017年5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业绩承诺期间为2017年、2018年、2019年。同时,华东所承诺,业绩补偿期间博微长安净利润不低于《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6]第2001号)的收益现值法评估技术说明中所预测的同期净利润。即,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博微长安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10,054.49万元、11,607.10、13,176.46万元。上述华东所承诺净利润为博微长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不包括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会专字[2019]2062号),博微长安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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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实际完成数为标的资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且不包括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三、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华东所关于博微长安2018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实现。”
特此公告。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上接16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