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2017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发布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公告》、《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4、2017年3月10日,公司发布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1,018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实际向激励对象75人定向发行1,018万股人民币A股普通股,授予价格为4.43元/股;

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79,092,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68,912,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180,000股。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并于2017年4月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5、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8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3元/股,按照《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18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已于2017年5月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之前公司已实施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公司将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需要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5万股调整为170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215元/股,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71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拟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716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4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确定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日为:2018年4月10日;

8、2018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数量由72.2万股调整为144.4万股,回购价格由4.43元/股调整为2.215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9年2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1,149,480,800元变更为1,146,336,800元,总股本由1,149,480,800股变更为1,146,336,8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944,984,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01,352,800股;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并于2019年2月取得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9、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王海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实施完成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数量由30万股调整为60万股,回购价格由4.43元/股调整为2.215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65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事宜,拟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72.8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第二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因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王海于2018年6月21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其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王海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3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3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2、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已于2017年5月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之前公司已实施上述权益分配方案,公司拟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需要回购的王海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万股调整为60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215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回购资金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拟回购资金总额为1,329,000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三、本次拟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14,633.68万股减少为114,573.68万股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回购注销王海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万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43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鉴于公司已于2017年5月实施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后,需要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万股调整为60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215元/股,并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因公司原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王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激励计划(草案)》第三章第二条,不得成为激励对象,其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四条的规定:“除本计划‘第四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解锁条件’规定之外,若无特殊说明,公司因本计划的规定实施回购时,应向激励对象支付对应股份的购股资金及其同期利息,利率按同期央行存款基准利率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应当为授予价格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程序符合《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王海持有的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3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43元/股,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已于2017年5月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一条的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监事会认为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价格进行的调整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调整后,需要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0万股调整为60万股,回购价格调整为2.215元/股,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相关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取得实施本次拟回购合法、有效的授权,且本次拟回购事宜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拟回购数量及价格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尚需就本次拟回购注销和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需要就本次拟回购注销所导致的注册资本减少及修订《公司章程》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尚需就本次拟回购事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九、备查文件

1、丰林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丰林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丰林集团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丰林集团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5、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和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及第二次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公告编号:2019-018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对象王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拟对王海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14,633.68万元变更至114,573.68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14,633.68万股变更至114,573.68万股。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丰林集团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2019-017号)。

公司董事会拟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更。

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关联方签订正常的业务往来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与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关联股东将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多年合作客户,公司与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一直保持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严格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4359126X2

地址: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宁西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江淦钧

注册资本:92342.63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室内装饰、装修;厨房设备及厨房用品批发;软件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家具批发;家具设计服务;家具安装;家具和相关物品修理;家具零售;家居饰品批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索菲亚家居总资产为7,811,968,729.41元,净资产为4,832,346,540.60元,2018年度营业总收入为7,310,892,202.7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9,073,298.42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菲亚投资”)认购65,281,900股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69%(因公司2019年2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由1,149,480,800股变更为1,146,336,800股,索菲亚投资持股比例由5.68%增至5.69%。)。索菲亚投资系A股上市索菲亚家居之全资子公司,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系公司下游客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与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方财务状况及履约情况分析

目前索菲亚家居生产和经营情况正常,与公司交易以来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为公司下游客户,公司主要向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销售公司生产的纤维板、刨花板产品,公司与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的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原则签署交易协议,执行市场价格时,双方可随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四、 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索菲家居及其子公司之间一直保持良好的经营业务往来关系,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市场公允、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与索菲亚家居及其子公司签订正常的业务往来合同。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亦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性。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0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和《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业务素质,董事会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8万元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丰林集团独立董事对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1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原董事聂圣哲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董事职务,经FENGLIN INTERNATIONAL LIMITED(丰林国际有限公司)推荐,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拟增补SAMUEL NIAN LIU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SAMUEL NIAN LIU先生简历如下:

SAMUEL NIAN LIU,1974年1月生,美国国籍,硕士学历。先后毕业于德克萨斯州奥斯丁分校工程学院、美国马里兰州大学史密斯商学院。曾任日本三菱电机有限公司半导体事务部设计工程师;美国空气制品和化工有限公司财经分析员、外汇交易员和财资经理;美国FMC化工公司高级财资经理;丰林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南宁博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SAMUEL NIAN LIU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一川先生系父子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SAMUEL NIAN LIU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

增补SAMUEL NIAN LIU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96证券简称:丰林集团公告编号:2019-022

广西丰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银海大道1233号丰林集团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9日

至2019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02已经公司2019年1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2、13.01已经公司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及2019年3月3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索菲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8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4、联系电话:0771—6114839 传真:0771—4010400 邮编:530221

5、联系人:汪灏、陈斌

六、 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交通及食宿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市奋迅律师事务所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丰林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丰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上接17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