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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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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7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8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2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2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28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3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29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陵阳信用社申请的3,5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30号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9年4月17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9-031号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8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分别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电力”)、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建集团”)、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高晶”)

● 本次公司拟分别为中孚电力提供担保额度1.85亿元、为四建集团提供担保额度5,000万元、为安阳高晶提供担保额度3,0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中孚电力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0.31亿元、对四建集团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5,000万元、对安阳高晶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2.36亿元。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6.19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8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

住 所:巩义市站街镇东岭(豫联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钱宇

注册资本:235,000万元

经营范围: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涉及审批或许可的,取得审批或许可后方可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孚电力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65,469.02万元,负债总额为320,793.22万元,净资产为244,675.80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82,312.53万元,净利润为6,092.8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孚电力资产总额为536,273.49万元,负债总额为296,160.66万元,净资产为240,112.83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230,849.26万元,净利润为-4,562.9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开封市宋门关大街36号

法人代表:黄思亚

注册资本:331,138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水利工程、古建筑工程、公路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环保工程、特种专业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机械设备及建材租赁,不动产租赁,建筑业人员资格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建集团为本公司的互保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建集团资产总额为303,172.26万元,负债总额为113,011.51万元,净资产为190,160.76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366,824.21万元,净利润为14,470.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

住 所:横水凤宝台工业园区

法人代表:管存拴

注册资本:47,886.9127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合金棒、铝合金锭、铝板带箔等铝材产品;摩托车、电瓶车、汽车轮毂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相关产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阳高晶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阳高晶资产总额为149,538.11万元,负债总额为98,760.29万元,净资产为50,777.82万元;2017年1-12月营业收入为215,855.86万元,净利润为1,607.9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安阳高晶资产总额为197,326.91万元,负债总额为146,981.42万元,净资产为50,345.49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56,676.28万元,净利润为-432.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拟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8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拟为中孚电力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1.8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1、在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的1.25亿元融资额度,担保期限为2年;2、在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6,000万元融资额度,担保期限3年,以上两笔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融资均主要用于补充中孚电力流动资金。

(二)公司拟为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拟为四建集团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为到期续保额度。四建集团拟对公司提供反担保。资金用途为补充四建集团流动资金。

(三)公司拟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本次公司拟为安阳高晶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安阳高晶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拟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8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和资信状况平稳,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中孚电力在上述金融机构申请的1.8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拟为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该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较好,且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四建集团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安阳高晶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此次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公司为安阳高晶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0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6.19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3.58%,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3.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9.51%;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2.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0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孚实业为四建集团、中孚电力及安阳高晶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建集团为中孚实业为其提供的担保拟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商业实质上,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为四建集团、中孚电力及安阳高晶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9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煤业”)

● 本次担保额度为1.35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金丰煤业累计担保实际金额为4.72亿元。

● 金丰煤业对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6.19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3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登封市大冶镇冶南村

法人代表:秦书杰

注册资本:11,8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销售(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山机械、设备、耐材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丰煤业为本公司的互保单位,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0日,金丰煤业资产总额为242,413.82万元,负债总额为125,049.44万元,净资产为117,364.39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63,787.76万元,净利润为1,298.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下金融机构申请的1.3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三路支行申请的3,000万元借款需公司提供担保;2、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2,500万元借款担保需由公司提供担保;3、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8,000万元借款需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均为1年,金丰煤业拟向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资金用途均为补充金丰煤业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金丰煤业目前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稳定,且拟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自身利益。同意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金丰煤业在以上金融机构申请的1.3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0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6.19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3.58%,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3.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9.51%;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2.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0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中孚实业及全资子公司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存在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金丰煤业为上述担保拟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商业实质上,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公司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中孚实业及全资子公司中孚电力为金丰煤业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8年12月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0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

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丰铝电”)

●被担保人名称: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华隆”)

●本次担保额度为3,5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林州华隆累计担保额度为3,500万元。

●林州华隆拟对林丰铝电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66.19亿元;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4月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陵阳信用社申请的3,5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林州市横水镇凤宝工业区

法人代表:秦保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铸钢、铝加工及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林州华隆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州华隆资产总额为15,621.59万元,负债总额为6,822.82万元,净资产为8,798.77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为73,002.83万元,净利润为1,012.2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林丰铝电拟为林州华隆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陵阳信用社申请的3,5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笔担保为到期续保额度,担保期限3年,林州华隆对林丰铝电提供反担保。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林州华隆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被担保人目前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且林州华隆拟对林丰铝电提供反担保,为其担保不会损害林丰铝电利益。同意林丰铝电为林州华隆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陵阳信用社申请的3,5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五、本公司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01.07亿元,实际担保总额为66.19亿元,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123.58%,其中: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53.3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99.51%;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公司实际担保总额12.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的24.07%。若本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全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将达101.0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67%。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林丰铝电为林州华隆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已对此担保事宜进行了充分论证,存在一定的必要性。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所有者权益比例较高,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林州华隆为上述担保拟提供反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在商业实质上,其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对林丰铝电来说,是否具有实质性的保障作用,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同意林丰铝电为林州华隆提供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2018年度审计报告;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2019-03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1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17日

至2019年4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 2019年4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的请及时与我们电话确认。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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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萍、丁彩霞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9-032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陈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8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河南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的5,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3,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为河南金丰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的1.35亿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林州华隆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陵阳信用社申请的3,500万元融资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