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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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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版)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品牌推广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444,961.28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补流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将未付尾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将“年产12万套定制衣柜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本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将有利于合理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3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资金收益。

委托理财金额:闲置自有资金可用于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财务部门将依据年度内各阶段情况进行调度、灵活投资。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将谨慎考察和确定委托对象、理财产品,在选定委托方及具体产品后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内容及进展情况。

三、风险控制

投资产品及委托对象方面,公司财务部门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尽管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类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财务部门将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充分预留资金,在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谨慎选择委托理财产品种类,做好投资组合,谨慎确定投资期限等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高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利用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4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2日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资金安排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业务,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超过规定的董事会关于借贷的审批权限,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5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居子公司”)。

●本次担保额度:为家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的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其资金流动性,确保公司的利益最大化,根据下属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家居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办理事宜由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合肥志邦家居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5日

法定代表人:许帮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

经营范围:厨柜、家具、木门、衣帽间、卫浴柜、居家饰品的制造、销售及安装;厨房家具、厨房装饰工程施工;橱柜配件、厨房用品、厨房电器、装饰材料的销售及安装;锯材、木片、单板、其他木材加工及销售;家具及室内装饰设计、服务;设备租赁;房屋租赁

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家居子公司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家居子公司总资产83,978.98万元,净资产46,636.68万元,负债总额37,342.30万元,资产负债率44%,2018年度该公司营业收入83,414.90万元,净利润4,749.02万元。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连带责任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为贷款合同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两年。

4、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4月2日召开的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同时,家居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子公司更好地开展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为家居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4%。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6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了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鉴于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经考察同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及独立董事工作的专业性,拟将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每人每年6万元人民币(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8万元人民币(含税),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公司认为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独立董事薪酬调整是公司参照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制定,有助于提升独立董事勤勉职责的意识和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标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7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

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首次执行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执行新金融会计准则的时候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核查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8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超出预计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2018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计2018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000万元,实际2018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552万元,主要情况如下:预计向IJF Australia Pty Ltd销售商品3,000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3,552万元。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超出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552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IJF Australia Pty Ltd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董事长:Dean Marsh

注册资本:50万澳币

注册地址:澳大利亚阿德莱德

公司简介:1964年成立,在澳大利亚厨柜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主营范围厨柜、卫浴、衣柜等木质类产品。

截止2018年6月30日,IJF Australia Pty Ltd总资产1,336.69万澳元,净资产597.22万澳元,营业收入3,200.09万澳元,净利润110.47万澳元。(澳洲财年期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全资孙公司ZBOM Australia Pty Ltd持有IJF Australia Pty Ltd47%的股权,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程昊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蔡立军先生担任IJF Australia Pty Ltd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超出原因分析

由于公司海外销售增长,向IJF Australia Pty Ltd销售商品增加,导致关联交易总额超出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范围。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提交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较预计金额超出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对超出预计金额的确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801 证券简称:志邦家居 公告编号:2019-029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连水路19号志邦家居行政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3日

至2019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10、11、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工业园连水路19号行政楼证券部

电话:0551-67186564

传真:0551-65203999

邮箱:zbom@zhibang.com

联系人:刘 磊

(三)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8日上午9:30-11:30 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2、会务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志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