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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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19-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2 证券简称:长城电工 公告编号:2019-15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4日,兰州长城电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1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 关于经营业务

1、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年报披露,公司主要产品涵盖从高中低压的各类开关成套设备及电器元件,处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且行业面临产能相对过剩的压力。报告期内公司电工电器业收入同比增长 6.22%,毛利率增加 0.8个百分点。请公司:(1)结合自身业务,分别披露在低压、中压和高压三个领域中,公司开关成套设备及电器元件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销售毛利率;(2)结合经营成本、产品价格变化以及行业发展趋势,说明电工电器业务毛利率增长的原因,与行业趋势是否一致;(3)说明公司电工电器业的行业定位、主要产品竞争力以及市场占有情况,并与同行业可比前三大公司进行比较。

2、关于季度业绩波动。年报披露,公司分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 235.91万元、923.63万元、132.78万元、-134.84万元,相应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68万元、1681万元、1867 万元、974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趋势与归母净利润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2)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季度变化较大的原因,变化趋势与以前年度是否一致;(3)公司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存在销售收入未在恰当会计期间内确认的情形,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3、关于销售情况与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67 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36%;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2.42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95%。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销售产品类别、销售金额及占比;(2)前五大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金额及占比;(3)年报披露,公司已在国内设立上百个营销服务机构,并加快推进海外营销网络建设,请结合上述营销机构及网络的销售模式,说明公司的主要销售渠道及收入确认政策。

二、 关于财务数据

4、关于货币资金及借款。年报披露,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51亿元,其中受限资金5601万元;短期借款9.45亿元,长期借款2.21亿元,同比增长531%。其中,2亿元资金贷款为本期新增。请公司:(1)本期新增长期借款的来源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期限、利率等情况;(2)结合公司流动资金等情况,说明相关债务偿付资金安排以及偿债能力。

5、关于存货。公司报告期末存货余额为9.27亿元,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0%,未计提跌价准备。请公司:(1)结合经营模式及行业惯例等,说明存货余额较高的原因;(2)结合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及公司以往情况,说明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6、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余额为15.81亿元,同比增长1.69%,占总资产比为33.92%。其中,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账款占比近40%。近三年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营业收入比重均高于80%,本期为88.64%。而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84 亿元,同比下降 6.31%。请公司补

充披露:(1)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但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增加的具体原因;(2)结合同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模式以及结算方式,说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占收入比重多年维持在高位且整体账龄偏长的原因;(3)分别列示2017年度和2018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对象、余额及账龄,与上市公司是否具有关联关系及关联关系类型;(4)年报显示,期末终止确认银行承兑票据金额4.39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该银行承兑票据形成的原因、终止确认的依据。

7、关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年报披露,本期在建工程转固合计5378万元,其中转入“房屋及建筑物”4409万元,占比82%。但转入固定资产的项目主要为“中高压气体绝缘开关设备智能制造系统”,金额为 4204万元。请补充说明:(1)该转固在建工程的项目介绍,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可行性分析数据、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等,并说明转入“房屋及建筑物” 的原因;(2)该转固在建工程项目的主要资产结构,是否存在分类不合理或折旧计提不恰当等情况。

8、关于产权证书办理情况。年报披露,公司尚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共计五项,账面价值共计1.91亿元。而其中,长城电工天水电器集团产业园餐饮中心及职工宿舍楼、长城电工天水电器集团产业园技术研发中心和长开厂 B1 厂房 2015 年至今仍未办妥,B5厂房2016年至今仍未办妥。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项目多年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预计办妥时间、办理产权证书是否存在障碍,并分析说明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产生影响。

9、关于预付账款。年报显示,公司1年以上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为4024万元,较年初增长18.52%。请公司针对1年以上预付账款,补充说明报告期末主要预付款对象的名称、金额、账龄、具体用途、交易背景及形成原因等情况、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10、关于往来款。年报披露,其他应付款中个人往来款6859万元,其他应收款中个人往来款2389万元,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1.1亿元,同比增长 119%。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主要往来款的形成原因、对应业务及其金额;(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的主要内容、性质、形成背景及较2017年大幅增长的原因;(3)核实上述往来款的主要交易方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11、关于非经常性损益。年报披露,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合计4159万元,占净利润比重为359.38%;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为4848 万元,占非经常性损益比重为 116.57%。近三年公司主要依靠政府补助实现盈利。请公司结合政府补助内容,说明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充分评估是否对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存在依赖,以及对改善主业经营或盈利能力的相关措施与计划。

三、其他

12、关于子公司天水物流。根据年报,全资子公司长城电工天水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水物流” )自营商贸销售收入1.95亿元,占公司主营业收入11.30%,同比增长24.83%,2018 年予以单独列示。请公司:(1)补充披露天水物流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联度,产业链上下游及收入确认政策;(2)结合行业情况,说明天水物流本期收入增长的原因。

13、关于子公司电力装备。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将给全资子公司兰州长城电工电力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装备” )专项投资借款中的5000万元转增为对电力装备的股权投资,完成追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电力装备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根据公司前期公告,电力装备资产负债率较高,2017 年前三季度净利润150万元,盈利能力相对薄弱。请公司补充披露截止报告期末,电力装备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及其同比增减情况。

14、母公司利润表中利润表中,2017年与2018年营业成本均为1,739,699.40元。请公司核实是否有误,若有,请更正后重新披露。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4月12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以上为《问询函》的全部内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尽快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