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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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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1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CC2CC7Q

注册资本:3030.5万元人民币(增资后)

法定代表人:郭英涛

营业期限:2018-05-23 至 9999-09-09

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室内外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运溪路131号

四、本次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杭州北隆注册资本1000万元,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为其唯一股东。经上海产权交易所组织鉴定,上海名城钰、杭州蓝光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以货币方式投资杭州北隆。

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杭州北隆注册资本增加至3030.5万元,其中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比33%,上海名城钰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33%,杭州蓝光置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30.5万元增资34%,增资款项均计入北隆公司注册资本。

增资扩股完成后,杭州北隆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股东上海名城钰提名1人,股东招商局地产(杭州)有限公司提名1人,股东杭州蓝光置业有限公司提名3人。董事长由杭州蓝光置业有限公司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

杭州北隆拥有塘栖镇西苑村余政储出【2018】10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2565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住宅70年、商业40年),计划总投118539万元(其中土地价款50953万元)。公司将与其他股东共同合作开发该地块。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有助于进一步拓展杭州市场,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作开发将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分散经营风险,提高项目收益率,同时有利于降低项目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9-027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三湘大厦一楼会议室(上海市中山西路1243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9日

至2019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1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名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创元贸易有限公司、俞培俤、陈华云、俞锦、俞丽、俞凯、俞培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请符合登记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4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前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三湘大厦会议室门口)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62478900 联系人:迟志强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 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4月8日

1:附件:授权委托书

2: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19-028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主要内容: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赠股本预案。

审议程序: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50,664,771.20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637,396,148.33元。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1,744,364.41元,截至2018年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5,538,844.94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的总股本2,475,325,05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9,506,501.14元。本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局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不同发阶段采取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含2017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达到30%。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是在充分基于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做出。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的,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分别在不同发阶段采取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为资金密集型的房地产行业,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自上市以来盈利水平保持着稳定和持续的增长,未来公司房地产业务具有进一步扩张规模的需求,且预计未来12个月内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综上,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充分考虑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今后公司将更加注重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整体发展阶段的相互平衡,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阶段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到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现阶段发展的相互平衡,有利于公司快速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项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在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