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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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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7日至2019年4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2702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庄浩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9年3月23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8、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所持股份总数124,279,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0220%。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股份总数124,266,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3.0152%。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3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67%。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114,49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5936%。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266,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6%;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01,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78%;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24,266,4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6%;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01,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78%;反对1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瑶、李侠辉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并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由于日常经营管理及业务发展需要,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湖北省黄冈市设立了全资子公司—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并于近日收到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成立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黄冈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张和平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整

5、注册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街道南湖工业园南湖5路6号

6、成立时间:2019年4月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印刷: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塑料薄膜制造;塑料制品生产;纸制品设计、制作及销售;纸、印刷器材批发兼零售;普通机械设备维修及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及长期战略规划需要,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包装业务体系。

2、存在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风险,公司已充分认识上述风险并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