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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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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11 公司简称:诚意药业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9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2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578.40万元,占2018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36.92%,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专注于医药健康产品,是一家专业从事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65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其中39个品规被列入国家医保目录,16个药物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拥有4个国家新药品种,其中有3个二类新药,1个四类新药;拥有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产品疗效范围涉及关节炎类、利尿类、安神补脑类、抗病毒及抗肿瘤类等,主要产品包括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天麻素原料药、利巴韦林制剂及原料药、硫唑嘌呤原料药等。其中,盐酸氨基葡萄糖原料药及制剂、天麻素原料药及利巴韦林制剂主攻国内市场,硫唑嘌呤原料药主要出口。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各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二)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模式。原料药及中间体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制剂产品主要采用经销模式,经销模式又分为总经销和区域经销两种模式。其中重点制剂产品0.24g规格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采用总经销模式销售,0.48g和0.75g规格盐酸氨基葡萄糖胶囊由总经销模式向区域经销模式转变,目前以区域经销为主,并与大型医药商业公司终端合作。通过转变销售模式,扩大销售队伍,拓展销售网络,以及强化销售过程精细化管理,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业务继续保持健康发展势头。

2、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需求制定月生产计划,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个车间,由各生产车间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及GMP要求,负责具体产品生产过程管理。

3、原材料采购模式

物流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客户协议、生产经营计划和市场需求预测各物料需求量,并与关键供应商签订年供货协议。根据生产能力、价格条件、产品质量等多个条件筛选适合的供应商。原则上一种原材料备用两个以上供应商,采购比例根据价格和质量调整。

(三)行业情况

2018年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4264.7亿元,同比增长12.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3986.3亿元,同比增长12.6%,增速较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4.1个百分点。实现利润总额3094.2亿元,同比增长9.5%,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8.3个百分点,低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0.8个百分点。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12.90%,较上年同期提升1.14个百分点,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同期整体水平6.41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2018年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主要驱动因素为以下方面:

一是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根据公司规划,把制剂药作为发展重点,同时优化原料药配置及生产流程,医药工业实体实现稳步增长。

二是继续优化营销网络。通过精选各级区域经销商,不断做深做细产品的学术推广与企业品牌,加大高附加值制剂产品销售力度,公司重点品种盐酸氨基葡萄糖制剂等产品实现量价齐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营业收入54576.6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6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91.1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9.97%。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13,125,642.88元,减少“管理费用”13,125,642.88元;对2017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研发费用”12,693,687.42元,减少“管理费用”12,693,687.42元。

2)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

财政部于2018年9月5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以下简称《解读》)。《解读》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2017年度现金流量表的影响为增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元,减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00.00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2家,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