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1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4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在温州市金海岸开元度假村会议室(温州市洞头区三盘岛沿港大道288号)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颜贻意主持,公司监事邱克荣、苏丽萍,公司财务总监吕孙战,董事会秘书柯泽慧,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张孚甫因个人原因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数据不构成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出具的中汇会审[2019]0159号《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48,062,669.31元。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9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3578.4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公司总资产为81598.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6079.4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4576.6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1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现提名颜贻意先生、任秉钧先生、赵春建先生、厉市生先生、邱克荣先生、柯泽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六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对董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任职资格审查,现提名金涛先生、陈志刚先生、夏法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三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5月6日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 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9日,在温州市洞头区化工路1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话及邮件等方式发送全体监事。

3、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分别为邱克荣、张孚甫、苏丽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克荣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柯泽慧及证券事务代表陈雪琴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9日出具的中汇会审[2019]0159号《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48,062,669.31元。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1,9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3578.4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

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1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 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高管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进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提名曾焕群、张高桥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二名候选人符合《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监事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6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已于2019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颜贻意先生、任秉钧先生、赵春建先生、厉市生先生、邱克荣先生、柯泽慧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金涛先生、陈志刚先生、夏华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陈志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位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查,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曾焕群先生、张高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上述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前仍由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颜贻意,男,194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经营师。历任铜山制药厂厂长,温州市第三制药厂厂长、总经理,温州三药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董事长,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温州市洞头区诚意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秉钧,男,1965年6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绍兴制药厂研究所副所长、浙江震元制药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厦门福满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技术发展中心总经理,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赵春建,男,197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电子中级技师。历任洞头县府办纪检组成员、秘书科副科长、县渔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温州市府办综合二处副处长,市政府研究室(内设机构)主任,温州市府办综合二处处长、综合城建处处长,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剂车间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温州市洞头区工商联主席(总商会会长),温州市利祥动物实验研究所董事。

厉市生,男,195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温州第二制药厂副厂长,浙江瑞邦大药厂副厂长,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

邱克荣,男,1959年6月,中共党员,高中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温州市第三制药厂车间主任、副厂长,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工会主席、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洞头制造部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柯泽慧,女,198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高级经营师。历任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中心总经理,温州市洞头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涛,男,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药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空军总医院临床药理科主管药师、长春百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长春金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BD经理、海南新明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融健康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中钰医疗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安蒂康生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陈志刚,男,1972年6月出生,民建会党派,会计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温州市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业务经理、温州华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温州分所所长。现任温州市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温州华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夏法沪,男,1976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三级律师。历任浙江一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诚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现任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兼任温州律师协会道纪委副主任、温州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与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温州市企业上市促进会会员、温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鹿城区青年联合会委员。

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曾焕群,男,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药学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外贸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温州民康生物医药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海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营销总监。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高桥,男,1974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药学大专学历,制药设备管理工程师。历任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江苏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参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通过,选举苏丽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经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一致,并按照《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9 日

附件:苏丽萍女士简历

苏丽萍,女,中国国籍,197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浙江诚意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董事长秘书;现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内容

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2、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准则,本次会计政策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即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和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 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之要求,现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7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3,568.8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9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9,978.80万元,已于2017年3月9日全部到帐,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汇会验[2017]054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461.61万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36.36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7625.25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0141.31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556.6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洞头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㈣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28,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141.31万元。

㈤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诚意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诚意药业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诚意药业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该项目建成后,将扩大公司现有营销覆盖区域,加深加精重点区域的营销网络布局。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完善营销服务体系,提升公司区域市场的服务能力,提高响应市场的速度,使服务更贴近用户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利润,无法单独进行财务评价。该项目建成后,公司新药研发能力和实验检测能力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公司开发新产品,创造新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119,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人民币35,78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一一中汇会审[2019]0159号,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可供分配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48,062,669.31元。

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给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18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119,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5,784,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同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二)本次利润分配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4、决议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和组织实施。

6、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7、本次理财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8、信息披露: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对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这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且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上限为人民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公司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五、备查文件

1、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

支付其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受聘期间,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履行义务、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顺利完成了公司 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根据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范围及内容,公司拟向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18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伍拾伍万元整。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并对公司进行了多年审 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 成果。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保证2019年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推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9年度拟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民生银行和兴业银行等在内的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建设项目中长期贷款、并购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和票据质押贷款等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实际授信批复为准。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额度,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前述授信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业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 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党建工作列入公司章程。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修改的具体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除以上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证券代码:603811 证券简称:诚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并购

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出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2017年8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与达孜县中钰健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孜中钰”)、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钰资本”)签署了《宁波钰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

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设立产业并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

鉴于合伙企业设立后长时间未能实现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初始目的,全体合伙人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散宁波钰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同时产业并购基金各发起人即本公司、颜贻意、中钰资本三方协商一致终止中钰诚意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对并购基金实际投资。

2019年4月9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中钰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三方签署了《终止合作设立并购基金协议书》。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贻意与达孜中钰、中钰资本签署了《合伙企业解散协议》。

本次终止参与设立投资并购基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二 、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退出基金是基于战略的考量,而且公司未实际投资合伙企业,根据相关协议约定亦无需承担其他义务。公司退出基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

(下转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