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26版)
四、本次项目延期原因
因国家尾气排放、新能源相关法规政策的实施滞后,根据客户的排产计划,公司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产品批产日期大部分在2021年及以后,为确保投资进度能符合实际生产进度需求,结合目前公司实际投入情况,公司根据客户的时间节点要求,调整项目设备采购时间,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期限。
五、本次调整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建设项目延期的调整本着安全有效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避免资金过早投入造成的资源浪费,有利于公司整体经营。本次调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延期投产,是公司通过对募投项目市场行情、客观情况的变化判断而做出的合理安排,使募投资金发挥更高效益。募投项目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银轮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综上,保荐机构对银轮股份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章程修订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章程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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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13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8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9年财务预算;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议案。
其中,议案6、议案9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议案1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信光、彭颖红、刘海生先生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作《201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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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6:00。
2、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4月30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址: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陈敏、徐丽芬
联系电话:0576-83938250
联系传真:0576-8393880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126
2、投票简称:银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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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单位)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附件 3:
回 执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19年4月30日16:00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