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5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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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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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2,49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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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深交所上市公司行业划分的公开信息,公司所处行业分类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C26)。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康达三十年来一直致力于胶粘剂及新材料领域的研究与应用事业。2018年,公司在胶粘剂及新材料领域深入布局的基础上,收购完成了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增军工电磁兼容和电源模块等相关业务,公司未来将逐步被打造成为“新材料+军工”的上市公司平台。
一、胶粘剂及新材料
公司主要从事中、高端胶粘剂及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包括环氧胶、聚氨酯胶、丙烯酸胶、SBS胶粘剂等八大系列、数百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公司始终坚持以研发为基础,市场为导向,是一个以技术创新为驱动力的内生型企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风电叶片制造、软材料复合包装、轨道交通、海军船舶工程、汽车、电子电器、建筑、机械设备及工业维修等领域,其中风电叶片用环氧胶、丙烯酸胶、聚氨酯胶等多项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同类产品的水平。
1、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建立了供应商管理制度,从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结合原料的市场情况、原料价格及质量、以前年度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等因素选择原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协议,并根据原材料库存量和生产情况下达采购订单,按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实施全过程管理。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公司的销售合同签订情况,结合库存制定生产计划,并由生产计划部门下达生产指令,整个生产过程均有实时监视系统记录,确保生产安全。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公司产品专业性强,客户对技术服务的要求较高,直销模式可减少中间环节、贴近市场并及时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有利于向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控制产品销售风险。公司下游知名客户对供应商资格认证较为严格,因此公司制定了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成长与发展的销售策略。公司在销售的过程中重点突出技术领先、性价比突出、服务优良的综合优势,及时跟进行业发展趋势,适时推出新产品以满足客户需要,进一步稳固战略合作关系。
2、业绩驱动因素及行业地位
胶粘剂能有效地代替一些机械联接以及接口处的粘接,是包装、电子电器、仪器仪表、交通运输、建筑工程、航空航天等生产过程中简化工艺、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节能材料。随着国家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等多个方面的持续投入及“一带一路”建设的力度增强,都将会持续拉动国内胶粘剂市场。公司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创新型企业;公司研究所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和 “上海胶粘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万达”商标是上海市著名商标,公司产品曾获得“中国胶粘剂产品质量用户满意第一品牌”等多项荣誉。
公司依托其在胶粘剂行业多年的技术积累和领先的研发实力,密切关注各下游应用领域的发展动态,能够以较快的速度自主开发并推出具有较高性价比的业内领先产品,并逐步实现对国际知名品牌的进口替代,打造民族品牌。
二、军工
公司积极向军工行业拓展,以必控科技的电磁兼容领域和公司自主研发的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为主要方向。
公司控股子公司必控科技主要从事电磁兼容设备、电磁兼容预测试系统及相关软件、电磁兼容加固产品及屏蔽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磁兼容预测试系统、电磁兼容设备、滤波器、滤波组件、电源滤波模块、电磁屏蔽材料等。其中,电磁兼容相关设备及组件主要由必控科技生产,电源模块主要由必控科技全资子公司北京力源生产。
1、经营模式
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的经营模式与公司胶粘剂及新材料领域的经营模式基本相同,必控科技的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必控科技的采购主要由其采购部执行,其根据计划部提供的采购计划和研发技术部的技术要求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外协加工件,主要包括阻容器件、磁性材料、印制板、壳体等。
(2)生产模式
必控科技采用集成装配的生产模式组织生产,依据产品所属的阶段对产品进行设计,在通过验证后,对外协加工完成的壳体、印制电路板、非标准零部件及外购的标准元器件、电源模块等进行组装集成,并进行相关的试验。
(3)销售模式
必控科技产品专业性较强且大部分产品根据军工客户需求进行研发、生产,故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方式。公司的销售人员主动寻找市场机会,并将客户需求及时反馈研发技术部。在此基础上,研发技术部根据项目情况进一步与客户就产品性能指标、质量要求等进行深入沟通、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结果确认是否就此项目达成合作关系。
2、公司业绩驱动因素及行业地位
必控科技保密资格单位证书、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军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重要军工资质齐全,研发实力突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目前已公开的军用航空重点项目均有必控科技的电磁兼容产品配套。通过多年的研发,必控科技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一条龙的电磁兼容解决方案”,既可以对客户产品的电磁兼容特性进行测试,并在此基础上为客户设计电磁兼容解决方案,也可定制研发符合客户需求的电磁兼容产品。凭借高稳定性、高可靠性的特点,必控科技设计并生产的电磁兼容相关产品赢得了客户的认可,产品具有竞争优势,与军工客户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是公司自主研发的应用于海军船舶工程领域的新材料,该材料2014年3月通过了军方的研制鉴定审查,是目前能够实际使用的最优的保温、隔热、降噪的高分子材料,具有阻燃、耐热性强、重量轻、环保无毒的特点,可以适应长期在超高温、超低温、高盐雾、强噪声、强辐射等极端条件下使用。目前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已应用于军工生产,且客户使用情况良好,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应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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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153,389.06元,调减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153, 389.06元。同时调增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389.06元,调减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3,389.06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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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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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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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6%,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结构不断优化,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速明显加快,质量和效益继续提升。发展新动能快速成长,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同时,我国的发展面临国内外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也面对着经济转型阵痛的严峻挑战;经济发展在高基数上总体平稳、稳中有进。
随着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作为上海市军民融合创新产业发展重点推进单位,公司一直以来高度认同国家“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寓军于民,军民融合”的指导方针,将国防军工行业作为自身重要的发展方向。公司在胶粘剂新材料业务夯实发展的基础之上,通过收购兼并的形式,不断加快军工领域的战略布局和业务拓展。
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紧紧围绕“新材料+军工”的发展战略,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工作重点,合理调配产能,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在生产经营上取得了良好的业绩:(1)业务方面:公司加强和落实经营指标及板块责任制,巩固风电、软材料包装领域的市场地位;积极拓展轨道交通、海军船舶、消费电子领域新业务;新收购完成的子公司必控科技在军工电磁兼容领域快速发展。(2)生产方面:公司不断提升和改进上海生产基地的安全、环保水平,严格遵守、积极落实市、区各项要求,确保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的生产安全;(3)研发方面:公司突出技术创新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以提升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32.58万元,比上年度增涨68.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4.28万元,比上年度增涨83.75%;实现每股收益0.34元,比上年度增涨78.95%。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225,977.53万元,比年初增涨27.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1,357.55万元,比年初增涨16.94%;每股净资产为7.94元,比年初增涨11.93%。
公司紧密围绕董事会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胶粘剂及新材料行业
1、新能源领域:
国家持续把发展清洁能源作为实施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国内风电行业2016-2017年的市场下滑行情已出现停止信号,并开始逐步呈现稳定的回暖态势。2018年以来,三北地区红六省解禁为红三省,黑龙江、内蒙古、宁夏的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和弃风率都满足解禁条件;各地陆续规划分散式风电项目;海上风电发展贡献部分新增装机。上述政策及行业上的变化带动了2018年公司风电叶片用环氧结构胶销量的上升,2018年销售量近9,000吨,比2017年同期大幅增长。公司充分利用风电叶片制造领域的在位优势,积极参加复合材料、风电新能源领域的国内外重大展会与技术论坛,与国际知名风电制造企业Vestas Wind Systems A/S(维斯塔斯风力技术集团)、Siemens Gamesa(西门子歌美飒)接洽,努力扩大市场份额,使公司产品能够加快进入国际市场。技术团队在研发上不断创新攻关,完成了大尺寸和海上风电叶片用胶的研发,现已在部分客户的生产基地进行批量使用,为产品进入海上风电和叶片出口市场做好市场、技术积累工作;技术团队也结合下游客户对降低风电叶片制造成本的需求,开发出更具有性价比、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的产品,并逐步推广使用。
2、软包装领域:
国家环保政策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对VOCs排放监管力度加压,使软包装企业的环保升级需求不断提升。随着我国对食品、药品包装溶剂残留的严格规定和发展环保包装的大势所趋,国内软包装企业对无溶剂包装复膜工艺已普遍认可,用户自身管理与操作水平也在不断进步和成熟。
报告期内,公司无溶剂聚氨酯复膜胶销售保持稳定增长,目前公司在国内无溶剂复膜胶市场上占有率领先。在这一领域,公司制订并初步实施了走向国际市场的规划,通过行业会议、展会(包括2018年第三十二届中国国际塑料橡胶工业展览会、2018年中国(郑州)印刷包装产品博览会、2018年第十二届中国成都橡塑及包装工业展览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公司产品和品牌,使该系列产品和品牌的知名度在国际、国内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进一步巩固。公司立足于降低VOCs排放,满足软包装领域更高国家标准的要求。与此同时,研发团队对软包装领域高附加值新产品的开发工作也在同时进行。
3、交通运输领域:
(1)轨道交通领域:根据轨道车辆制造公司提出的需求,公司经过一系列技术攻关与探索,自主研发出符合高铁行业新要求的地板胶、阻尼浆,阻尼贴片等新材料产品,同时经过对技术与工艺的提升,改善了高铁行业施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阻尼贴片材料经过中车系统反复的检测验证,得到客户认可,在国内具有领先意义;地板胶、阻尼浆在中车系统中重点客户(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试装成功,性能反馈良好,预计2019年轨道交通行业业绩将稳步增长。
(2)汽车领域:公司产品已实现业务突破,主要用于汽车厢体、车门的结构粘接及汽车内饰件粘接,向客户提供了汽车轻量化和减少VOCs排放的优化方案,市场前景值得期望。
4、消费电子及家电领域:
公司消费电子胶粘剂产品将逐渐完成原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并实施大客户跟进策略,重点布局消费电子产品组装市场包括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穿戴设备。家电用胶粘剂以国内知名家电企业为既定目标客户,以产品升级应用为主线,形成了家电领域一系列胶粘剂产品的应用方案。
二、军工行业
1、军工电磁兼容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成都必控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确立了双核驱动多元化经营模式。此次完成对必控科技的收购,一方面为公司军工领域的战略布局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双方在市场资源协同作用有效发挥,可进一步充盈公司的优势,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2018年1-12月,必控科技实现营业收入13,053.4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3,629.42万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0.25万元,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净利润为2,701.98万元。
随着中央军委改革的各项政策逐步落实,必控科技新得到的军品订单中空军、陆军产品占主要份额。从军品订单量及订单要求交付的时间分析,必控科技军品业务呈持续上升趋势。全年必控科技新配套了多个国家重点型号工程,解决了其复杂的电磁兼容问题,军品业务的发展符合中央军委改革政策,为国防事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2、海军船舶工程领域:
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为公司自主研发的新材料产品,该材料在海军领域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已应用于军工生产。产品生产技术成熟、性能稳定,实现了聚酰亚胺泡沫隔热材料的规模化工业生产,综合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募投项目建设方面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丁基材料项目”和 “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基础设施正有序建设。其中,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基建于2018年10月31日前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和房产证办理工作。公司聚氨酯胶粘剂扩产项目的完成有利于巩固和加强聚氨酯胶粘剂在食品、药品软包装行业,交通运输行业、汽车行业、电子行业、服装行业等领域的领先优势,未来使其成为国内规模化的聚氨酯胶粘剂生产基地。
四、资本运作方面
2018年3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取得必控科技68.1546%股权。自此,公司在胶粘剂新材料主业的基础上获得更具成长性的发展空间,正式迈入军工电磁兼容领域。
必控科技主要为国内军工企业、科研院所提供电磁兼容相关产品,其各项军工资质齐全,研发实力突出。公司将逐渐实现电磁兼容领域的系统化发展,使公司成为电磁兼容领域的领先企业,推进电磁兼容技术和产品在军用装备领域的应用推广,夯实公司相关业务板块。
五、管理提升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企业资质与体系管理,研究所和检测中心分别完成上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和德国劳氏船级社合作实验室认证(GL认证)的复审工作。在新增资质方面,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8年7月已获审批通过。同时,公司ISO9001质量、ISO14001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工程施工质量、信息安全等体系稳定有效运行。
六、安全环保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在人员落实,制度落实,机构落实,责任落实等方面发力,全方位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按计划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理论知识教育培训和生产应急事故实操演练,以提高员工安全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环保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公司治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及公司实际治理状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等,着重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强化各项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施行,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公司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力度,个别部门完成了“瘦身”,同时注重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销售人才,为公司持续不断地注入创新资源,加快发展优势技术并使之形成市场竞争能力。
综上所述,公司在报告期内保持了良好的经营态势,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结构也较为稳定。胶粘剂新材料和军工电磁兼容行业未来广阔的市场前景给我们带了机遇,但是竞争同样是激烈的,我们应做好充足准备,迎接行业快速发展给公司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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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832.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涨68.85%,营业成本66,069.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涨63.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44.2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涨83.75%,以上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销售力度以及收购必控科技,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决议通过,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A、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B、利润表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C、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财会[2018]15号文进行调整。
1、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其他收益153,389.06元,调减2017年度其他业务收入153,389.06元。同时调增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3,389.06元,调减2017年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3,389.06元。
上述会计政策的对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净利润、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均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3月5日,公司与自然人张彦、徐林平、郭鹏三方签署《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颐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颐凝新材注册资本1,000万元,康达新材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3月13日核发颐凝新材营业执照。公司从该公司设立起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8年4月9日,必控科技就资产过户事宜履行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必控科技变更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必控科技99.8998%的股权。公司从2018年4月起将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2018年5月30日,公司与上海轩和物流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285万元的价格将全资子公司上海万达化工物品运输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轩和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12月,公司与上海轩和物流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收购协议》,公司以71.25万元的价格将公司持有的万达运输20%的股权转让给上海轩和物流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办理完成万达运输的资产交割手续。公司从2018年6月起,不再将万达运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2018年10月,必控科技将持有的深圳必控60%股权转让给刘岚,转让金额585.29万元;将持有的深圳必控40%股权转让给盛银霞,转让金额390.19万元。公司从2018年10月起,不再将深圳必控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5.2018年11月,必控科技将持有的西安风邦100%股权转让给张勇,转让金额50万元。公司从2018年12月起,不再将西安风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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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盖章: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建祥
日期:2019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