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54版)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6日(周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5日(周日)至2019年5月6日(周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周一)的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周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6日(周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周五)。
7、出席对象:
(1)于2019年4月26日(周五)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第6-11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9年4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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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29日上午9:00一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5396760
传真号码:0551-65396799
联系人:杨涛、赵淑君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355号
邮政编码:230088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520
2、投票简称:“国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同我本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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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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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300520 证券简称:科大国创 公告编号:2019-39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度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