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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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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发行大事敲定 保荐机构必须跟投 锁定期两年

2019-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主要看点

⊙徐蔚 记者 王晓宇 ○编辑 浦泓毅

上交所昨日发布《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下称“指引”)。指引对科创板上市中战略配售、保荐机构跟投、定价机制、超额配售等一系列市场高度关注的问题做出了具体安排。

指引明确了券商跟投的比例在2%至5%之间,锁定期为两年。同时,指引还规定了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安排,并进一步细化超额配售实行的细则。

分档设定跟投比例

指引规定,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跟投的比例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至5%的股票,认购价格为新股发行价格。跟投股份的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其中,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某中型券商投行负责人表示,分档设定跟投比例是比较合理的,因为如果是大型项目落地科创板,那么即使是2%的跟投比例对券商而言也需要消耗较多资金。未来优质资源将进一步向头部券商倾斜,对净资本实力相对不足的券商来说,在项目承接中将处于劣势。

“我们公司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充实资本金,为参与科创板配售做好资金准备。”上述投行负责人表示。

此外,跟投股份还可以用于向证券金融公司借出和收回获配股票。

前资深保荐代表人王骥跃认为,24个月的限售期与出借证金公司供市场融券使用并不矛盾。在他看来,券商跟投的股份属性为流通股,24个月锁定期只是要求券商不能减持股份,并且借出去到期须归还券商,对券商而言,跟投股份在限售期作为融券来源是合规的。

明确战略投资者的条件和资质要求

指引明确规定了六类机构可成为科创板企业的战略投资者。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