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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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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8版)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不适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不适用。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度)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0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根据《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变更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8年9月7日发布《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规定了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2018年,公司执行上述规定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综上所述,此次会计政策调整仅对2018年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当期损益及净资产无影响,属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会计政策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规定,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但应当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改进了有效性评估要求,引入了套期关系的“再平衡”机制;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变更相关会计政策,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披露,调整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不重述前期可比数。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预计将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广泛的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及净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1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2018年末对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商誉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公司201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736,666,437.51元,转回资产减值准备55,810,708.16元,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1,680,855,729.35元,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末所有者权益1,598,882,068.32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据和原因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销售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公司部分房地产项目由于受项目资金投入增加等因素影响,对存在减值风险的项目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73,225,208.23元。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2018年末公司部分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和信托产品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且预期属于非暂时性的,计提减值准备334,141,284.56元。

(三)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对商誉未来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是否发生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公司因收购中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泛控股”)形成的商誉2018年末账面余额为720,267,449.16元。收购中泛控股股权与商誉相关的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或市场价格调整法确定。中泛控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9,019,837,305.43元,公司按股权比例所占份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59,454,265.14元。

(四)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政策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018年底公司持有中国国储能源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债账面余额96,065,535.28元,经减值测试后计提减值准备59,651,799.61元,其他为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五)其他项目减值

单位:元

其他项目减值为2018年末按照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统一计提的减值准备。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8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680,855,729.35元。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充分、合理,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可能发生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9-062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5:00至2019年5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三)、(四)、(五)已经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二)已经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58)、《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议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4层第5会议室。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C座22层

联 系 人:陆 洋、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01、010-85259655

联系邮箱:dsh@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1. 议案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2.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附件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 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3. 本次会议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