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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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19-04-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9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并于2019年4月11日在上述报纸及网站发布了《关于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现将相关事项第三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城久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城久盈纯债

基金代码:00076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的存续”约定:

“基金存续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目前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已持续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本基金可能在2019年4月25日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情形,从而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按照《基金合同》上述约定,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则本基金将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投资者将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清算完成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868-666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经与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协商一致,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旗下基金参加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费率优惠情况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4月18日起,投资者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认/申购(包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认/申购(包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活动公告为准。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当日起,将同时开通该基金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处于正常认/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认/申购(包含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3、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