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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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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54版)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4版)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二)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2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37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基于上述修订情况,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等要求,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主要涉及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一)关于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金融资产的分类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财会(2018)15号《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受益”项目。

公司对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八届八次董事会议和八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相应调整,有助于公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25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5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5日

至2019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6、7、8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7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10日,5月13日~14日工作时间(9:30~16:30),以及5月15日上午9:30至11:30;

(四) 登记方式: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须在2019年5月15日上午11: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 登记及联系地点: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88号,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六)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传 真:0511-88995648

邮编:212006 联 系 人:范国林、黄镇锋

邮箱地址:jssopo@sopo.com.cn

(七) 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

● 报备文件

公司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2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2018年四季度ADC发泡剂的销售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21%。

(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尿素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9.45%。液碱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0.04%。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600746 股票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9-027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本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2019年一季度ADC发泡剂的销售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90%,XPE(含母粒)去年同期没有销售。

(二)主要原料价格变动情况:尿素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59%。液碱采购均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9.32%。

三、其它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