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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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公告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33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经营需要,近日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纬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经营地址进行变更,并领取了由涡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情内容如下:

一、变更事项:

1、住所变更

变更前:合肥新站区三十头社区龙湖东路西侧。

变更后:涡阳县经开区将军大道南侧、星园路东侧。

二、安徽鸿纬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主要工商信息登记情况:

1、 名称:安徽鸿纬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682064983E(1-1)

3、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 住所:涡阳县经开区将军大道南侧、星园路东侧

5、 法定代表人:宋军贤

6、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玖佰叁拾捌万圆整

7、 营业期限:2008年11月19日至长期

8、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钢结构、彩板制作、安装;新型建材生产、销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鸿纬翔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34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分

5、主持人:董事长商晓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名,代表股份273,983,2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3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3,630,2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2,9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74%。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卢贤榕、熊丽蓉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983,2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983,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983,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54,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61,8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反对2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3,983,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4.8540亿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83,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92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反对2,061,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反对2,061,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1,921,7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反对2,061,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9,5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反对2,061,4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2019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83,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90,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83,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090,99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的卢贤榕、熊丽蓉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