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一.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负责人刘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炜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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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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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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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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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12月12日,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2019年3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2019年4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30号)。公司将积极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批,顺应了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光学镜片镜头向高精度、智能化制造发展的技术趋势,将推动公司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自动化改造以及经营业绩的持续改善。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翔
日期 2019年4月20日
公司代码:600071 公司简称:凤凰光学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