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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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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6版)

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6.02亿元,子公司及孙公司共享该担保额度(即:根据未来子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公司为任何其中一家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可以超出上述的预计金额,但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16.02亿元),具体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和担保方式以公司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为准,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或其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等)授信额度以办理银行或其他机构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银行保函业务等。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为满足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其充足的资金来源,支持其业务发展。

2、对担保事项的风险判断

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及孙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约为94,251.24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13.57%,其中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2,000万元(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人民币1.2亿元贷款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金额约为82,251.24万元。此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的担保事项并最终执行后,公司累计担保金额预计约为人民币220,20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净资产的31.70%,占公司2018年末总资产的10.50%。

公司为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一般责任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尚未归还。2017年2月,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对此提起诉讼。截至目前,该案件进入二审审理程序。对此,公司积极组织各方商讨、应对该案件,采取积极措施,减小公司担保风险。该案件详细情况请参见于2018年11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3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控股”)、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九国际”)、深圳广田云万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云万家”)、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涂料”)、深圳广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物业”)、上海友迪斯数字识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迪斯”)、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高科”)、广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置业”)、深圳广田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田酒店”)发生关联交易。

2019年0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范志全、叶嘉铭、汪洋、叶远东回避了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田控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远西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审批的项目);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和专卖商品);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98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控股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控股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深九国际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深九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辉

注册资本:7,500万港元

经营范围:在福田保税区内进行商业性简单加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物流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维修、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维修、单项房地产开发业务。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折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签单、短途运输服务及相关咨询业务。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3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九国际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控制的企业,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九国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广田云万家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云万家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力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转让自有开发的技术成果;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会务服务;从事建筑装饰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家具、家纺家饰、装饰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电动设备、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设计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装修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工程、水电安装。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11层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云万家系公司联营企业,其中本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副总裁李卫社先生同时担任云万家董事职务,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云万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且公司与广田云万家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出租物业,其具备履约能力。

(四)广田涂料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基如

注册资本:1,665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涂料、粘接剂、建筑材料的研究、开发及购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涂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油漆、涂料、油墨的生产、销售。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桥头社区桥塘路42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涂料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涂料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广田物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向阳

注册资本:300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提供棋牌服务;信息咨询。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东东方都会大厦裙楼四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物业经营正常,一直从事公司办公场所所在楼宇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水平较高。

(六)友迪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友迪斯数字识别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小波

注册资本:1,428.57万元

经营范围:自动识别和标识系统开发及应用,安全防范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从事智能锁具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金交电、锁具的批发、零售,电子门禁系统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66弄5号楼4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友迪斯系公司参股公司,其中本公司董事汪洋先生同时担任友迪斯董事职务,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友迪斯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广田高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洋

注册资本:37,50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涂料、木制品、建筑材料、粘接剂、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技术研发、设计、销售;涂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取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国内贸易,自有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木制品、铝合金门窗、幕墙、软饰品、高效节能型轻质干粉砂浆、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生产、加工、施工安装。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燕川社区向阳路86号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高科系公司联营企业,其中本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汪洋先生担任广田高科董事长职务,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叶远东先生同时担任广田高科董事职务,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高科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广田置业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田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梓琪

注册资本:138,8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房地产及其它各类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商场、宾馆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文化活动策划、会务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劳务派遣。(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6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置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置业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九)广田酒店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广田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向阳

注册资本:100万元

经营范围:为酒店提供管理服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餐饮项目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会务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日用百货、酒店用品、厨房设备、清洁用品、环保设备的销售;中西式快餐;卤水食品加工;餐饮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2098号盛华大厦4楼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田酒店系公司控股股东广田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田酒店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共同协商定价;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广田控股、深九国际、云万家、广田涂料、广田物业、友迪斯、广田高科、广田置业、广田酒店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7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8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9号)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4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规定的起始日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仅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企业依据上述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2019年1月1日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新颁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04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和股东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可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

公司拟购买的上述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风险投资的规定。

4、决议有效期

该自有资金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6%,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选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理财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资金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产品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事宜能否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发展及业务布局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合理使用财务杠杆,调整公司资本与负债结构,优化财务结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期票据发行方案

1、计划发行规模

本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确定)。

2、中期票据发行日期及期限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3、中期票据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最终确定。

4、中期票据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5、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6、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承销方式

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与办理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确定发行日期、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商的选择、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承销商、信用评级机构、审计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4、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事项的有关手续;

5、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发行条款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修订、调整;

6、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公司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公司充分发挥财务杠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

四、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情况。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总裁叶嘉铭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国文先生、财务总监陈立群先生、独立董事刘标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