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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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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7版)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和间位芳纶国产化的实现,间位芳纶纤维及其制品的优良性能已经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其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已逐步在耐高温过滤材料、防护服装、工业复合材料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近几年呈现了快速增长的发展势头,但在普及推广方面与国外还有很大差距。调查表明,我国各领域间位芳纶需求和用量将以每年近20%的速度递增,目前市场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急需扩大芳纶的生产规模和提供高端产品以满足各领域的需求。

目前,全球间位芳纶产能约40,000吨/年,其中美国杜邦公司年产能约为20,000吨,是全球最大的间位芳纶生产企业;公司产能7,000吨,是全球第二大间位芳纶生产企业,是国内参与全球间位芳纶竞争的标杆企业。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间位芳纶产能将达到12,000多吨(部分淘汰老旧产能),产品系列涵盖17个品种,能进一步满足国内高端市场的需求,从而提升公司间位芳纶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芳纶行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同时将进一步改变全球间位芳纶生产布局,使中国在国际间位芳纶产业中具有更高的话语权。

三、市场需求分析

因其具有较好的热稳定性、阻燃性、电绝缘性和耐辐射性,芳纶及其制品成为重要的战略物资,是航空航天、国防、电子、通讯、环保、化工和海洋开发等领域的重要基础材料。

从全球市场需求来看,2017年间位芳纶(不含造纸用纤维)终端消费总量约为26,900吨,其中美国约10,000吨,西欧国家约9,500吨,占据了70%的市场比例。我国的纤维用量已达5,000吨 ,但本土终端消费量不足全球的10%,特别是高端防护用纤维仅占不足20%,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内市场蕴含着巨大潜力。

从全球供需情况来看,其产能增速仍低于需求增速,间位芳纶市场未来仍然呈现供不应求的局面。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芳纶在国内个体防护市场的应用已得到各方的认可,产业防护及警用防护领域的需求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国家消防服强制标准已经实施,其他警种、军队的单兵防护及日常作训服防护质量的提升也已提上日程;同时国家产业防护市场潜力巨大,需要阻燃、耐高温等特种防护的作业人员约600万人,分布在冶金、电力、地矿、油田、化工等行业,间位芳纶是最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材料之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安全意识、防护标准的加强,以及“体面劳动”理念的推广和践行,我国防护服装用间位芳纶纤维用量将以每年50%以上的速度递增,根据市场预测:到2020年,预计国内防护用间位芳纶市场需求量将达到3,000吨/年。

由纯间位芳纶纤维制成的间位芳纶纸,是一种综合性能优异的高性能材料,主要应用在电气绝缘、高性能电子器材和航空航天领域。2007年之前,世界上只有美国杜邦公司能批量生产,并形成了技术、市场垄断。随着全球范围内需求的快速增长,间位芳纶纸的供应日趋紧张,国内需求量从2003年的850吨,迅速增加到2018年的2,200吨,全球需求量更是达到了1万吨,年需求增速在6.5%左右,今后随着芳纶纸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行业的增长,间位芳纶纸市场将迎来更快的增长。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进程中,经济规模庞大,资源消耗巨大,污染问题较为严重,同时城市化进程也加重了环境污染,因此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任务日益艰巨。解决环境污染和减少烟尘排放问题的有效手段就是对高温废气、粉尘和污水进行过滤和净化。间位芳纶作为耐高温滤材在治理环境污染和节能减排方面将发挥越来越大的贡献,目前,我国工业和环保领域的间位芳纶用量在4,000吨左右,并以每年10%以上的速度增长,预计2020年以后能达到5,000吨以上。

随着间位芳纶规模化和高端化的发展,随着芳纶在各行业各领域应用的推广普及,我国相关行业的产业升级和健康发展也在迅速的推进,对芳纶的需求将迅猛增涨。

四、项目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聚合生产线6 条、纺丝生产线6条、溶剂回收装置1套,年生产各种规格的高性能间位芳纶8,000吨。

(三)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19年5月底开工建设,建设产能8,000吨,2020年三季度投产。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2亿元,计划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财务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年可生产高性能间位芳纶纤维8,000吨。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87,931万元,利润总额21,015万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17.51%,年均投资利税率为20.91%,盈亏平衡点53%。

项目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IRR)20.94%,项目所得税前财务净现值(NPV)42,011万元;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IRR)17.84%,项目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NPV)26,534万元;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所得税前为5.7年,所得税后为6.8年。该项目效益较好,经济上是可行的。

该项目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5,000吨/年

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市场对于新性能氨纶产品的需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公司在氨纶市场的竞争力,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拟投资建设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5,000吨/年高效差别化粗旦氨纶工程项目

2、实施主体:烟台泰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C-59

4、项目内容:氨纶主要是由连续聚合,干法纺丝,溶剂回收等生产过程组成,本项目所涉及产品技术来源均为依托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自主研发技术,采用连续聚合,大甬道、多头纺的生产工艺路线。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粗旦氨纶产能15,000吨(老旧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置换),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55,128.2万元,利润总额9,561.5万元,税收1,434.2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常规氨纶已经供过于求,发展高性能差别化氨纶是目前我国氨纶行业的必由之路。未来5-10年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高性能差别化氨纶将是新的重要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完善化纤工业创新体系,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提高化学纤维的功能化、差别化水平。主要任务是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转型升级,控制总量规模,优化产能结构,推动行业发展模式由“成本和规模”向“高附加值、专业化与系统化”转变。 本项目生产高性能差别化粗旦氨纶纤维,符合国家的行业发展政策。

三、市场需求分析

由于我国的氨纶起步较晚,国内氨纶的发展基本是以产量增长为主,氨纶产业的差别化率很低,这与我国纺织大国的地位不相匹配,随着我国纺织服装业的迅速发展,下游产业对氨纶丝的差别化要求越来越高。

目前,氨纶市场竞争愈加激烈,据化纤信息网统计,2018年氨纶国内总产能78.6万吨,总产量达到63.5万吨,而总需求量在58.5万吨,供需矛盾仍然很大,同质化产品竞价激烈,产品价格不断下调,高附加值产品的价差有所拉大,各厂家纷纷加强对差异化、功能性产品的研发,只有高效能、高品质产品,才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据初步统计,现在我国差别化氨纶的产量不足10%,90%以上为常规品种。而目前我国化纤差别化率已达32.5%,发达国家化纤差别化率更是高达60%,由此可见氨纶产业的差别化道路还需要有很长的路要走。预计到2020年,国内差别化氨纶的需求量将会达到20-30万吨,因此差别化氨纶纤维的市场空间极大。

公司现有粗旦丝具有较高的市场及技术优势,但由于生产设备运行时间较长,能耗高、效率低,综合优势在下降。为了适应未来市场的变化,满足国内市场对差别化氨纶不断增长的需求,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淘汰落后产能、增加差别化高效新产能势在必行。

本项目高性能差别化粗旦氨纶产品,具有高回弹性及尺寸稳定性等优秀特点,经加工后的弹性恢复率、强度维持率等都比一般产品表现卓越,从而使产品能够保持优良的品质,主要应用于高档花边、织带以及纸尿裤的生产,属于高档面料用材,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外高档面料制造商。

四、项目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聚合、纺丝、溶剂回收装置各1套,年产各种规格的差别化粗旦氨纶15,000吨。

(三)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19年3季度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投料试车。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4.5亿元,计划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财务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年产各种规格的差别化粗旦氨纶15,000吨。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55,128.2万元,利润总额9,561.5万元,税收1,434.2万元。年均投资利润率为17.01%,年均投资利税率为22.57%,盈亏平衡点54.27%;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70%,税前为21.33%;财务净现值(ic=12%)所得税后为9,645.05万元,所得税前为16,388.66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前为5.35年,所得税后为5.88年。该项目效益较好,经济上是可行的。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4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

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满足市场对于新性能氨纶产品的需求,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提高公司在氨纶市场的竞争力,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

2、实施主体: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宁夏宁东煤化工园区经五路东侧、铁路专用线西侧

4、项目内容:氨纶主要是由连续聚合、干法纺丝、溶剂回收等生产过程组成,本项目所涉及产品技术来源均为依托公司自有知识产权的自主研发技术,采用连续聚合,大甬道、多头纺的生产工艺路线。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绿色、差别化氨纶产能30,000吨(烟台园区老旧落后产能逐步关停置换),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00,884.96万元,利润总额17,890.06万元,税收6,624.24万元。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化纤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出:加快完善化纤工业创新体系,大力发展高性能纤维,提高化学纤维的功能化、差别化水平,推动行业发展模式由“成本和规模”向“高附加值、专业化与系统化”转变。推广绿色技术,提高节能减排水平,推动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回收再利用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着力突破数字化、智能化化纤成套装备及制造等关键技术,突破现有化纤装备设计瓶颈,实现模块化生产。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的行业发展政策。

三、市场需求分析

随着应用范围的扩大和应用技术的提高,氨纶的需求在稳步提升,但行业集中度低的格局依然没有重大改变,随着行业技术的进步,尤其是环保政策的日趋严格,氨纶行业洗牌将进一步加剧。

目前,氨纶供需矛盾仍然很大,但差异化高端氨纶需求增长明显,各厂家纷纷加强对差异化、环保型产品的研发。为了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巩固扩大竞争优势,公司计划在宁夏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

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工程项目,将采用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推动行业清洁生产;通过项目实施,推进纤维循环再利用、原液着色纤维等“绿色纤维”生产,提升“绿色纤维”产品的市场认知度,鼓励和引导绿色消费。推广采用智能化工艺设计、全流程制造技术、生产管理技术,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形成化纤生产过程模拟、优化与控制一体化方案,可以实现高品质、低能耗、清洁化的生产要求。本项目投产后,产品具有稳定性、均匀性好、伸长大、回弹适中等特点,DMAC溶剂残余低,能够满足绿色纺织品要求。织物主要应用于高档经编、纬编以及医卫领域,属于高档服装面料用材,主要销售对象为国内外高档面料制造商。

四、项目方案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聚合、纺丝、溶剂回收装置各1套,年产各种规格的绿色、差别化氨纶30,000吨。

(三)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于2019年3季度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投料试车。

五、项目投资估算和财务评价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亿元,计划通过自筹、贷款等方式解决。

(二)财务评价

本项目投产后,年产各种规格的绿色、差别化氨纶30,000吨。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销售收入100,884.96万元,利润总额17,890.06万元,税收6,624.24万元。年均投资利润率为17.89%,年均投资利税率为24.51%,盈亏平衡点49.41%;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5.51%,税前为19.21%;财务净现值(ic=12%)所得税后为9,545.66万元,所得税前为20,371.99万元;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所得税前为6.28年,所得税后为6.88年。该项目效益较好,经济上是可行的。

该项目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内容主要包括: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11、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说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增加担保额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提供担保,用于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为保证经营及发展需要,宁东泰和新材拟向银行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氨纶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按照持股比例,本次公司及星华氨纶公司为宁东泰和新材增加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35亿元和0.50亿元。建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后与有关方面签订相关协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为其提供担保。

二、董事会意见

1.宁东泰和新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其增加担保额度,有助于解决其在日常经营、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宁东泰和新材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宁东泰和新材进行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三、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慎审查,我们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增加担保额度,有助于解决其资金需求,促进业务持续发展和公司的进一步做大做强,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公司根据持股比例对其进行担保,担保公平、对等,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该交易获得了董事会的批准,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授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23.2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0%。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8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15:00至2019年5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截止2019年5月2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批准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投资建设8,000吨/年防护用高性能间位芳纶高效集成产业化项目的议案;

9、关于投资建设30,000吨/年绿色差别化氨纶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

10、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1、3-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讨论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述第4、6、7、10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7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范忠廷、包敦安、邹志勇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9年5月23日下午16: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下午2019年5月27日13:30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6394123;联系人:迟海平、董旭海。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4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与 “委托数量”的对照关系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泰和新材2018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注:如同意相关议案,则在该议案下方的“同意”一栏后划“√”;如反对,则在“反对”栏后划“√”;如弃权则在“弃权”后划“√”。某一议题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的有效性)。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帐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9-019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报告网上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3:00--15:00 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宋西全先生,独立董事范忠廷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迟海平先生,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