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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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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版)

一、分离移交范围

本次分离移交涉及的范围包括公司建福水泥厂、全资企业福州炼石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即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公司2个单位职工家属区均不存在供气问题),具体包括:

1、建福水泥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

建福水泥厂(现为永安建福)2个职工家属区共计1620户,其中:建福生活区1500户,供水、供电已实施分离移交,物业已维修尚待移交;石门建福小区120户,不涉供水、供电移交,物业已维修尚待移交。

2、福州炼石“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情况

福州炼石2个职工家属区共计144户,其中:闽侯小区120户,供电改造已完成正在办理移交;供水改造基本完成尚需移交;福州三角井小区24户,不涉及供水、供电分离移交及物业管理职能移交。

二、分离移交资产情况

预计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涉及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714.2793万元,账面净值3714.2793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

1.建福生活区供电、供水资产已分离移交,金额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额。

2.预计闽侯小区供水、供电维修改造413.65万元形成资产,其中:截至2018年12月31日计入“在建工程”3,33.47万元。

三、分离移交资产维修改造资金(财政有补贴部分)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产维修改造资金共计3630.5893万元,其中:建福水泥厂3300.6293万元、福州炼石329.96万元。根据相关政策,上述维修改造资金由省级财政补贴50%计1815.295万元,公司及永安建福、福州炼石承担1815.295万元。 (上述资金为估算数,最终以实际结算数为准)。

四、财政不予补贴的资产维修改造资金支出

1、域外维修改造资金(福州炼石)

福州炼石的闽侯小区域外供水改造费用83.69万元(含水表后工程费18.80万元,供电、供水设计造价评审咨询2.89万元),由福州炼石承担。

2、物业维修改造资金

本次“三供一业”物业维修改造资金共计1260.6721万元,其中:建福水泥厂1137.1721万元、福州炼石123.50万元,均由公司(含下属企业)承担。

3、物业管理补贴费用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施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17]63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124号),并经与接收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协商,分离企业承担的物业管理过渡期(三年)补贴费用409.2944万元,(其中:永安建福承担313.5444万元,福州炼石承担95.75万元。)

4、域外维修改造资金及分离补偿(永安建福)

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公司建福水泥厂除向建福生活区供电、供水外,还向周边医院、学校及多个自然村供水、供电。公司拟借本次实施“三供一业”分离契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上述供电、供水同步维修改造分离,但与村镇协商,对方要求太高,目前还在进一步协商、谈判,若能达成一致意见,还需部分改造并支付分离补偿资金,具体改造及分离补偿方案,待后续确定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1、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的规定,本次分离移交涉及资产实行无偿划转,预计划转资产合计3714.2793万元,公司将按照规定核减划转年度有关资产及所有者权益,其中:截止2018年12月31日,分离移交资产3300.6293万元,等额减少公司2018年底资产和权益。

2、不含建福厂生活区域外维修改造资金及分离补偿费用,本次分离移交事项预计发生维修改造及相关费用5384.2458万元,除改造后列入资产部分的金额外,其它资金(未扣除可申请的财政补贴金额)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将直接影响支出年度的损益,其中2018年列支1665.47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1665.47万元。

3、本次分离移交工作的实施可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有利于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职工家属区等社会化管理,有利于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六、其它说明

1、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3、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账务处理还需报上级单位备案,并经审计机构审计。测算费用与实际移交时点费用有可能存在差异,以上数据以实际资产交接、资金支付时点的数据为准。

七、备查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 号);

2、《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15]62 号);

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民政办[2016]156 号);

4、《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所出资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通知》(闽国资函产权[2017]144 号);

5、《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设施分离移交维修改造费用测算指导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17]63号);

6、《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福州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7〕124号);

7、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8、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9-011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4月19日,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分析和评估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018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减值准备10,125.93万元,其中: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184.11万元,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749.60万元,计提其他非流资产减值准备228.64万元,计提库存商品减值准备963.58万元。

2018年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4,140.50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5,330.62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公司炼石厂4#、5#窑及相关建筑物和设备固定资产、备品配件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980.50万元。

因公司炼石厂实施综合技改,需对4#、5#窑及相关建筑物和设备固定资产、备品配件资产的进行拆除处置。经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下称“评估机构”)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上述资产计提减值准备5,980.50万元,明细列下:

单位:万元

注:未评估预计净现值系经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判断认定拟拆除处置的4#、5#窑部分资产净现值。

2、控股子公司宁德建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97.39万元

因宁德建福长期停产,存在减值迹象,公司聘请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值评估(采用成本法),根据评估结果,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597.39万元,明细列下:

单位:万元

3、各权属单位对废旧闲置物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98.45万元

为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提高资产运营绩效,公司各权属单位对废旧闲置物资进行了摸底盘点、清查。经技术部门等鉴定,同意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资产报废条件、毁损无法使用的资产根据净残值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金额为798.45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4、对在建工程一一小陶八一建福项目全额计提减值准备749.60万元

2008年2月28日,下属企业安砂建福与永安市小陶镇政府签订投资建设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项目《协议书》,商定以该镇牛头岭、马头岭矿山(即马山-下洋矿区)作为水泥项目主体矿山(即小陶八一建福项目)。协议签订后,公司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福建总队,对上述矿山分别开展了预查、普查、详查等地质工作,工作成果表明矿山资源具备新型干法水泥项目建厂条件(地质资料未经政府国土部门评审)。上述地质工作2014年结束,累计发生费用749.60万元(其中地质详查701.10万元,地质预查、普查及其他48.50万元)。由于地方政府目前对实施该项目态度谨慎,项目处于停滞状态,后续开发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存在减值现象,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749.60万元。

5、母公司对宁德建福的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和坏账

本公司持股71.58%的控股子公司宁德建福公司(水泥磨粉企业)由于熟料采购成本过高,且无保障,已持续停产近2年,长期亏损导致2018年初净资产为-6,894.04万元,2019年仍未安排该生产计划,预计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无法收回。本期母公司对其长期股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4,140.50万元,其他应收款15,767.39万元(为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计提坏账准备5,330.62万元。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前述第1一一4项计提,减少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10,125.93万元。

前述第5项计提,减少2018年度母公司报表利润9,471.12万元,对合并报表损益无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9-010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 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和2017年度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产生影响。

●本次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度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适用于 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8]15 号),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进行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 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 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和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产生影响。

(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 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追溯调整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自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8年度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对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认为:公司本项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规定进行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的法规保持一致,便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发的法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 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编号:临2019-00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有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第10项议案投弃权票,有董事对第14、15、16项议案投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州市福能方圆大厦本公司会议室进行。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4月9日以本公司OA系统、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现场出席董事6名,通讯表决三名: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因出差及董事姜丰顺因在外省均以通讯表决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王金星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1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同意公司2018年度对以下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1、同意安砂建福因主变减容改造更新对原“三相自冷油浸式双绕组免维吊罩电力有载调压变压器”报废处置。该资产原值210.47万元元,累计折旧119.47万元,净值91万元。设备拆除后已由供货方回收,回收价为25.63万元(不含税价),报废处置损失65.37万元。

2、同意炼石厂对闲置的十辆K13NK型石碴漏斗车(熟料车)报废处置。该设备原值86.23万元,累计折旧83.64万元,处置收入58.97万元,相关费用2.03万元,处置收益56.94万元。

3、同意对公司总部已提足折旧、不能使用的长期闲置的电子设备报废处理。该资产原值545.72万元,累计折旧529.39万元,净值16.34万元,损失16.34万元。

以上报废处置,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24.77万元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编号:临2019-011)。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炼石水泥厂原综合技改项目部分费用化的议案》

因炼石厂现综合技改项目场地调整,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原项目(即在建工程“炼石厂十号窑”)前期部分金额855.62万元列支营业外支出。

本次处理,减少公司2018年度利润855.62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公告》(编号:临2019-012)。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2票。

董事何友栋、陈兆斌投弃权票,理由是:“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推进的工作,是公司应尽的义务。分离移交费用支出政府有相应的保障措施,公司应按有关文件承担费用支出。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2,775,767.00元(合并数337,497,650.07 元),根据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6,277,576.70 元,核减当年母公司建福水泥厂“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产净额33,006,293.18元,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23,491,897.1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34,519,250.09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8,011,147.21元。拟分配如下:

以2018年末总股本381,873,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33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2,601,830.98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3.64%),剩余未分配利润145,409,316.23元全部结转下年度。

本年度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拟定上述方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说明全文详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说明的公告》(编号:临2019-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12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另外,华兴所为公司年度审计发生的食宿及交通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对持有的金融工具分类确认的议案》

同意公司持有的金融工具包括兴业银行股票、兴业证券股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19-01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信贷计划》

根据公司年初资金结存情况,结合公司2019年度全面预算、项目贷款到期及公司现有的资金状况,提出2019年度信贷计划。经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申请融资总额度控制在224,250万元以内,其中母公司212,750万元,权属公司11,500万元。实际融资时或因融资条件因素影响导致融资主体变化,届时以实际融资主体为准,保持公司合并融资总额度不变即可。

为确保年度信贷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同意公司新增办理或原已办理抵质押融资资产在2018年度继续办理相应抵、质押融资,具体为:

(1)以3,0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进行质押,拟向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流贷3-4亿元;

(2)以福州建福大厦进行抵押,拟向农业银行顺昌县支行申请贷款额度9,400万元。

(3)计划融资3-4亿元,或以公司炼石厂生产线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担保融资。

(4)计划2019年融资5亿元,或以本公司及安砂建福生产线部分资产做抵押进行融资,或以建福南方股权做抵质押进行并购融资。

本计划,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董事姜丰顺先生投反对票,理由是:本计划涉及安砂建福融资,鉴于建福南方资金宽裕,安砂建福融资和担保事项暂不考虑。(注:安砂建福为建福南方的全资子公司,南方水泥持有建福南方50%股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9-014)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1票,弃权0票。董事姜丰顺先生投反对票,理由同第十四项。

(十六)分项表决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的计划》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向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融资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19-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向建材控股公司融资计划(同意5票,反对1票,弃权0票,3名关联董事(何友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它各项融资计划,同意6票,反对1票,弃权0票,2名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

本议案,姜丰顺先生投反对票,理由同第十四项。

(十七)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关于2019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与实际控制人权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编号:临2019-01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向建材控股下属混凝土公司销售水泥交易,关联董事何友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其它各项交易,关联董事郑建新、黄明耀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与华润水泥福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与华润水泥福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2019-017)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1名关联董事(何友栋)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及会议相关安排。通知全文,见本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19-019)。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本次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