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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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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有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吉杏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吉杏丹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上年度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12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审议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对比较报表进行了重述。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20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时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3人及高级管理人员2人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郑有水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值人民币肆亿伍仟万元整,期限不超过三年,具体额度及综合授信额度项下授信业务品种分项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最终的审批结果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授信手续。本次申请授信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有水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项担保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且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铜材,近年来大宗商品波动加剧,为对冲原材料波动风险,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客户要求进行锁定原材料价格、已确定价格数量远期销售合同等情形进行套期保值,动用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为一年。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2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6.83%)的股东郑有水先生要求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董事会经审核,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该提案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21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在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高级管理人员6人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桂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迅速,为保障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在关联方无偿担保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流动资金融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开展,有利于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大宗商品,受政治、经济等复杂因素影响较大,开展套期保值,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有利于降低公司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经营业绩。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23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定于 2019 年 5 月8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9年4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及《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4)。

2019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郑有水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4600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6.83%)的《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上述提案。以上临时提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郑有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3%,具备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职权范围;提案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同意将《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补充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作出决议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5:00至2019年5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办公楼7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就 201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一)至(六)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定期)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七)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查阅2019年4月13日、2019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提案(五)、(六)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七)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6楼证券部。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明文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 2019年 5月7日 16:30 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吉华路288号金龙羽工业园6楼证券部

邮编:518112

传真号码:0755-28475155

邮寄报道的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夏斓

2、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755-28475155

3、联系电子邮箱:xl@szjly.com

4、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定期)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82”,投票简称为“金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8日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为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为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2019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2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2日收到持有公司股份2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6.83%)的股东郑有水先生要求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在2019年5月8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公司章程》修改内容详见《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表》。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郑有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3%,具备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提出的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的职权范围;提案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修改〈公司章程〉的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备查文件

1.郑有水先生《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修订前后对照表

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进行了修改,《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的相关条款也需相应进行修改,本次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前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不变。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4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82 证券简称:金龙羽 公告编号:2019-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