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新疆浩源 公告编号:2019-0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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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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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22,426,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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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经营模式及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 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天然气运输、销售和入户安装业务,目前业务已覆盖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什县、阿瓦提县、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阿克苏经济技术开发区、克州阿合奇县、喀什地区巴楚县及甘肃省部分区域。公司拥有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及经营天然气销售业务的相关资质。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目前无境外资产。
公司主营业务的产品及用途列示于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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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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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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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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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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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1.主要业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围绕年初制定的发展目标,积极开拓市场,强化安全运营管理和维稳安保措施的落实,用心服务用户,加快释放募集资金项目的产能,天然气销售量略有增加。但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房地产市场低迷导致天然气入户安装工程量减少。主要业务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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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气设施及用户情况
截止2018年底,母公司已拥有天然气长输管道148公里;城市高、中压市政管道380公里,其中年内新敷设12.4公里;CNG牵引车8辆,罐车18辆。已建成并运行场站21座,其中门站/母站/加气站三合一站3座,门站/加气站二合一站6座,母站/加气站二合一站1座;单一加气站11座,基本满足区域市场需求和布局。拥有天然气居民用户16.1万户,公服用户2,385户。甘肃浩源现有CNG加气母站1座,CNG加气子站5座,CNG运输车辆5辆。
3. 安全生产及维稳安保工作
公司是危化品经营企业,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理念,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和隐患排查整改机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建立应急事故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妥善处理各种突发的安全事故。2018年,公司获得自治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企业证书;CNG运输车队获地区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达标证书。
在维稳安保方面,根据国家《反恐怖主义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城镇燃气行业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和地方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天然气门站、加气站和充装母站等经营场所,全面落实反恐怖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履行了企业的主体责任,为公司生产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4. 公司规范运作,内控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报告期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内控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公司各部门对内部控制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风险进行识别,进一步完善有关业务流程。加大内部管控,强化成本意识,使成本、费用控制观念深入基层管理者心中,公司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激发了员工工作积极性。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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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根据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内容发生变化。
(二)利润表
1. 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 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
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 “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营业外支出”
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4.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三)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新设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2.55亿元人民币,拥有公司51%的股权;新疆龟兹浩源天然气管道输配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千万元人民币,为公司100%的全资子公司,主营向国家允许的天然气项目投资、开发、利用;天然气管道输配、销售;代收服务费;燃气设备材料销售及中介、天然气业务中介咨询及技术服务。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