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4版)
论并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则根据本公司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为基础来确定,在此期后按照稳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推算,公司聘请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商誉和相关资产组可回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9)第9041号]。依据报告世纪长龙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测试结果复核,2018年度公司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015.47万元。
本次计提完成后,世纪长龙商誉余额为16,325.85万元。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额度为8,015.47万元,计入公司2018 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降低8,015.47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18 年度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8 年 12月 3 日回购注销了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43,440股,以上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由894,068,404股变更为892,724,964股,注册资本由 894,068,404元变更为 892,724,964 元。
本公司已于 2019年4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16〕23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1、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4,068,404元。
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2,724,964元。
2、原第十八条 第三款
2011年5月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212,000,000股。2012年4月13日,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18,000,000股。2014年11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907,3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60,907,300股。2014年11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19,823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77,427,123股。2015年11月4日,公司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20,6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81,947,723股。2016年1月1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46,579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447,094,302股。2016年6月8日,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894,188,604股。2016年11月24日,公司通过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6,600股,公司的总股本增至894,915,204股。2017年3月7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46,8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减至894,068,404股。
修改为:2011年5月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000,0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212,000,000股。2012年4月13日,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18,000,000股。2014年11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907,3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60,907,300股。2014年11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519,823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77,427,123股。2015年11月4日,公司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20,6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381,947,723股。2016年1月19日,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46,579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447,094,302股。2016年6月8日,公司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的股本总额增至894,188,604股。2016年11月24日,公司通过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26,600股,公司的总股本增至894,915,204股。2017年3月7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846,80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减至894,068,404股。2018年12月3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43,440股,公司的股本总额减至892,724,964股。
3、原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修改为: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4、原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修改为: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5、原第三章第二节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
修改为:公司因本章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 22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18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陆梅花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陆梅花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岗位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陆梅花女士辞去副总经理职务,陆梅花女士的工作调整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效率。
在今后工作中,陆梅花女士仍会一如既往的在工作岗位上努力勤奋工作,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19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芮雪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芮雪女士辞职后将不在本公司继续工作。公司董事会对芮雪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19年4月 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华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杨华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日,杨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华女士简历: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8月参加工作,2018年6月至今在公司证券部任职。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0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2号)的文件规定,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2017年财务部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本准则实施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本准则实施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因此,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变更日期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 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7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2019-021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已经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钱文龙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吴毅先生为公司董事,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影视”)尚欠公司董事吴毅先生1,187.54万元未归还。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解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2018 年2月向控股股东钱文龙先生借款3,000万元,借款利率为0%,2018 年1月向公司董事吴毅先生借款16,000万元, 2018年天意影视陆续向董事吴毅借款4,937.54万元,合计20,937.54万元,借款利率为0%,本公司及子公司对上述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二、关联方介绍
钱文龙先生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吴毅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借款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除以上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解决公司短期资金需求,体现了钱文龙先生作为控股股东、吴毅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对上市公司发展的支持。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钱文龙先生、吴毅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他七名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已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借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年 4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钱文龙先生、董事吴毅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系支持公司发展、满足公司资金需求,体现了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
该借款行为有效补充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资金周转需求,有助于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加快公司发展速度,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文化 公告编号: 2019-022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6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6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所在地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6月20日
至2019年6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 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9年4月24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 年6月18日- 6月19日。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点: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工业区
邮编:215616
联系人:邹国栋、杨华
电话:0512-58353239、0512-58353258
传真:0512-5847008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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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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