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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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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T秋林编号:临2019-029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公司董事长李亚、副董事长李建新仍处于失联状态)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集团”或“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有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5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晚间,你公司提交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预计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9亿元到-43亿元,与前期业绩预告出现盈亏性质变化且差异巨大。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截止2018年12月31日黄金板块应收款项合计达22.91亿元,但应收款单位均回函否认业务真实性,公司因此将上述应收账款22.91亿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减值,同时冲减销售收入26.58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应收款单位的具体名称、与公司及实控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业务合同的签订日期、合同销售商品类别及金额、公司前期进行收入确认的依据;(2)公司与上述应收款单位近3年的业务往来情况,包括采购、销售商品类别及金额,并说明前期款项结算情况;(3)上述应收款销售履行的内部控制程序,以及导致款项无法收回的原因及具体责任人。

二、公告披露,公司于2019年1月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合同金额为12.19亿元,对应的存货成本金额9.85亿元,但对手方至今未回函确认,公司判断2018年底存货的真实性存在问题,故将存货金额9.85亿元及对应进项税额1.58亿元,合计11.43亿元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合同的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实控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应说明的关系、签约日期、签约人、销售金额;(2)公司与上述合同单位近3年的业务往来情况,包括采购、销售商品类别及金额,并说明前期款项结算情况;(3)上述合同销售和发货履行的内部控制程序,以及导致存货不实的原因及具体责任人。

三、公告披露,公司另有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共计约2.5亿元,预计无法收回,故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持有吉林龙井农村商业银行置出资产3.38亿元,预计该置出资产可回收性较小,因此确认3.38亿元资产减值损失。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的形成原因、应收和预付对象、预计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2)上述应收和预付款履行的具体内部控制程序,导致款项无法收回的具体责任人;(3)龙井农村商业银行置出资产可回收性较小的具体原因及责任人。

四、请公司全面自查导致公司巨额资产损失的具体原因,并说明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是否存在转移上市公司资产、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五、请公司年审会计师认真核实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审慎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如实披露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即予以披露,并于2019年4月2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