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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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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其中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章节内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586,590.45元,净利润25,415,213.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15,213.7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19,192,948.1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15,897,669.55元,每股净资产3.13元,基本每股收益0.05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51,504.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1,305,150.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4,304,376.94元,减去已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2,739,597.3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33,311,133.76元。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54,7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739,600.00元。公司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30,571,533.76元转入下一年。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凡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586,590.45元,净利润25,415,213.78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5,415,213.7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19,192,948.1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15,897,669.55元,每股净资产3.13元,基本每股收益0.05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51,504.6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10%计提法定公积金1,305,150.4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4,304,376.94元,减去已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分红2,739,597.3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金额为333,311,133.76元。

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股本总额54,79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0.0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2,739,600.00元。公司实施上述分配方案后,剩余未分配利润330,571,533.76元转入下一年。公司2018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此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详见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2018年6月15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2017年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变更的时间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2006年2月13日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文的规定,调整相关财务报表的项目列报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232,085,365.00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161,252,292.9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202,911,885.34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金额191,703,423.32元。

2、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列示“其他应付款”金额11,081,475.41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其他应付款”金额6,084,911.31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列示“其他应付款”金额3,463,017.64元,2017年12月31日列示“其他应付款“金额2,372,761.78元。

3、增加合并利润表“研发费用”2018年度金额21,241,711.87元、2017年度金额13,068,719.25元,减少合并利润表“管理费用”2018年度金额21,241,711.87元、2017年度金额13,068,719.25元。增加母公司利润表“研发费用”2018年度金额7,034,866.04元、2017年度金额6,803,949.03元。减少母公司利润表“管理费用”2018年度金额7,034,866.04元、2017年度金额6,803,949.03元。

4、合并利润表2018年度列示“其中:利息费用”金额40,021,219.30元、“利息收入”金额123,399.47元;2017年度列示“其中:利息费用”金额36,948,562.30元,“利息收入”金额375,686.56元;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度列示“其中:利息费用”金额38,075,300.90元、“利息收入”金额67,470.85元;2017年度列示“其中:利息费用”金额33,721,496.32元,“利息收入”金额327,857.33元。

此会计政策的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本公司定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萍先生、独立董事龚艳女士、董事会秘书莫珊洁女士、财务负责人邓建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19年5月17日(周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9年5月16日- 2019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周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5月10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009号深圳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一楼马德里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26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5、6、7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朗山一路8号丹邦科技大楼3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下登记材料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 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以送达并电话确认为准。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材料: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 须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材料原件。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莫珊洁、彭碧泳

电话:0755-26511518

传真:0755-26981518-8518

邮箱:lc@danbang.com

邮编:518057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登记资料文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进场。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

3、《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618。

投票简称:“丹邦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会议结束止。

(备注:1、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2、委托人应在非累积投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附件3: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注:截至本次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