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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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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69版)

本次计提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16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0层(1007 -1012 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16日

至2019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三)登记时间和地点:2019年5月14日-15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2:00一5: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收件截止日2019年5月15日下午5: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邮政编码、传真、联系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2

传真:010-87934850

联系电话:010-87934800

联系人:张宇 王燕玲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部自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通知》要求的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将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9-033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财务顾问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的《关于更换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说明》,财通证券原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杨科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财通证券委派占利民先生担任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变更后,公司该项目的持续督导财务顾问主办人为占利民先生和韩剑龙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原财务顾问主办人杨科先生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占利民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简 历

占利民先生,保荐代表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拥有近十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先后任职于宏源证券、申银万国投行部门,主持或参与了国通股份(002205)、贵州百灵(002424)、合纵科技(300477)等IPO项目;粤水电(002060)、国统股份(002205)等增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