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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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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3版)

2018年9月30日,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并公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9年4月17日,为促进上市公司科学制定公司章程,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修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九、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1点在上海市浦东南路2111号福朋喜来登由由酒店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审议相关议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十、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年发布),对《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1、对原第七条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进行修改;

2、对原第五章“考核”的相关规定予以废止。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十一、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1年10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于2011年11月25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委员人数由5人修改为4人,每年定期会议次数修改为至少一次。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十三、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政策法规的规定,将委员人数由5人修改为4人,独立董事占多数修改为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每年定期会议次数修改为至少一次。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十四、关于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准则》(2019)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2013年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准则》进行全面大幅修订,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准则》(2005年修订)同时废止。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十五、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第十二条中引用的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修正,将原十二条中“《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替换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十六、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准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政策法规的规定,将委员人数由5人修改为4人,独立董事占多数修改为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董事范围涵盖独立董事,每年定期会议次数修改为至少一次。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m)。

十七、关于通过《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运行版)》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新闻发布工作,保证公司对外信息发布的合规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发布及新闻发言人制度(试运行版)》,本制度为试运行版。

此项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75 证券简称:中华企业 公告编号:临2019-025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股东大会年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1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2111号福朋喜来登由由酒店三楼福朋宴会A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1日

至2019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于2019年3月6日、4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第13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6、8、9、10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12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受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须凭授权代理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办理登记后,在股东大会会议现场,该股东可凭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材料于会议召开前领取出席证和表决票参加本次会议;

4、登记时间:2019年5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一一下午16:00。

5、登记地点: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6、登记联系方式:电话:021-52383315,传真:021-52383305。

7、登记交通:地铁2号线江苏路站3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138、71、925路。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不发礼品,与会人士食宿交通自理。

2、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雪野路928号9楼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电话:(021)20772222

特此公告。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