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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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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94版)

4、被担保人名称:新疆宜华健康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西彩路321号3号楼四层A区53室

法定代表人:王帆

成立日期:2018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医疗项目投资,投资项目管理活动,环保项目投资,能源项目投资,养老产业投资,医药、医疗咨询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销售:医药及医疗器材。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新疆宜华健康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23,782,697.26元,净资产-117,302.74 元。

2018年1月-12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17,302.74元。

三、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主要明确担保主体和被担保主体,以及担保的范围和金额,具体内容和时间以公司及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履行相关担保事项的实施,并做好信息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直接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直接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确定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直接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资源,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并确保公司总体控制融资担保风险。各子公司均经营正常,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已建立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关于加强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通过实施统一控制,以规范各子公司的投、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有效的防范经营风险,保证资产安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直接互相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在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以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191,500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金额为50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9-22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财政部要求,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2018 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

(3)财政部于2018年9月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及2017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保值》的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修订金融资产的分类。旧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公司根据新准则要求,按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特征”两个条件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修订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新准则要求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变更为采用“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加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旧准则对套期会计规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新准则拓宽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改进套期有效性的评价标准,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从而使套期会计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4、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项目:“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项目;“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项目: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5、根据《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公司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并据此调整可比期间列报项目。

(二)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

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 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但应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4、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9-26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进展暨延期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刘绍喜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4月24日,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及增持计划延期的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刘绍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3%。

(三)本次增持前十二个月内,上述拟增持主体未有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1,以下简称“增持计划”),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自2018年10 月25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8%,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刘绍喜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81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四、增持计划延长实施的原因及具体安排

本次增持主体刘绍喜先生由于受到定期报告窗口期限制,导致能够实施增持计划的有效时间缩短,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未在约定时间完成。

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更好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本着诚信履行承诺原则,刘绍喜先生决定在原增持计划届满后,将履行期限延长6个月,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

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六、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刘绍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9-16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口宜华健康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王振耀先生委托独立董事袁胜华先生代为出席),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王振耀先生、袁胜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7,415,273.27元,母公司报表中净利润12,939,836.38元,报告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114,051,163.5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97,066,613.93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26,926,82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50,770,73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公司报告期末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77,697,557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标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标准。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及发展的需要,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拟定为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该额度有效期限自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解决资金需求问题,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及公司2019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18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其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限自授权期限自2018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19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

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因4名激励对象离职和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根据《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万份股票期权和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相关246.96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邱海涛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下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城东分院、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广东粤东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签署管理服务有效期均为1年,达孜赛勒康根据上述医院的规模、经营状况、模式并按照各家医院经审计年度总收入的6%-15%计提咨询管理服务费,具体比例根据各医院的规模、达孜赛勒康投入的成本、当年医院对达孜赛勒康托管服务的考核情况及医院当年的盈利情况再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初步预计以上四家医院2019年托管收入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表决票4票,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9年5月17日(周五)下午3: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150 证券简称:宜华健康 公告编号:2019-24

债券代码:112807 债券简称:18宜健01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

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

有限公司其下属医院签署医院

管理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与公司参股公司宜鸿投资有限公司其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鸿投资”)下属医院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城东分院、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广东粤东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签署管理服务有效期均为1年,达孜赛勒康根据上述医院的规模、经营状况、模式并按照各家医院经审计年度总收入的6%-15%计提咨询管理服务费,具体比例根据各医院的规模、达孜赛勒康投入的成本、当年医院对达孜赛勒康托管服务的考核情况及医院当年的盈利情况再协商确定。本次交易初步预计以上四家医院2019年托管收入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6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奕民先生、刘壮青先生、王少侬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15338100703X

法定代表人:翁桂然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13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宜都花园1-5幢一层B19-B20号103室

经营范围:对房地产、工业、商业进行投资(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为259,235.98万元、净资产为92,832.81万元、营业收入为13,219.69万元。

2、赣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成立时间:2006年3月14日

开办资金:2,790万元

医院等级:二级综合医院

出资结构:宜鸿投资持股70%,赣南医学院持股3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为16,471.49万元、净资产为7,793.89万元、营业收入为9,433.52万元。

3、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城东分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72872441521510155

法定代表人:陈铁浩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7月9日

住所:海丰县城东镇狮山工业区二环路东侧

股权结构:宜鸿投资持股70%,广州市广医堂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为6,313.57万元、净资产为2,586.56万元、营业收入为9,949.54万元。

4、玉山县博爱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3MA35K6DF8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练习文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19日

住所: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怀玉山大道3号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鸿投资持股70%,练习文持股15%、练习武持股10%、玉山县思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4.5%股权、上饶市恒正实业有限公司持股0.5%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为11,506.30万元、净资产为5,197.39万元、营业收入为9,141.80万元。

5、广东粤东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520008256591XH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宏伟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

住所:揭阳市榕城区淡浦路中段慈云医院慧如楼A幢104号

经营范围:对医院的投资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鸿投资持股70%,广东莱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西藏绿旗九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2018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为31,010.83万元、净资产为22,557.74万元、营业收入为1508.11万元。

三、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管理期限:1年

2、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宜鸿投资下属医院将医院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达孜赛勒康行使,由达孜赛勒康负责向各家医院提供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采购、医院的信息化管理、医院的财务管理、医院的行政管理、科教学术推广、基建服务以及后勤管理服务等。

3、达孜赛勒康根据医院的规模、经营状况、模式并按照医院经审计年度总收入的6%-15%计提咨询管理服务费,具体比例根据医院的规模、达孜赛勒康投入的成本、当年医院对达孜赛勒康托管服务的考核情况及医院当年的盈利情况再协商确定。

4、管理服务的开展:

4.1达孜赛勒康对各家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医疗安全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信息化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市场推广、薪酬考核体系管理、后勤管理、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解决方案,并协助院方实施;

4.2达孜赛勒康为各家医院培养医疗服务团队;

4.3达孜赛勒康负责根据各家医院的实际需要为医院提供融资服务及医院改扩建工作。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是根据目前医疗市场的行情及上述医院的规模、经营状况、模式,按照各家医院经审计年度总收入的6%-15%计提咨询管理服务费,具体比例根据各医院的规模、达孜赛勒康投入的成本、当年医院对达孜赛勒康托管服务的考核情况及医院当年的盈利情况再协商确定。

五、达孜赛勒康与宜鸿投资下属医院签署协议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具有成熟的医院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专家团队,公司参股公司宜鸿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医院委托其对医院进行服务管理符合各家医院自身的管理需求、后勤服务需求和发展规划,对公司及医院的后续经营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次交易的定价是根据目前医疗市场的行情及上述医院的规模、经营状况、模式,按照各家医院经审计年度总收入的6%-15%计提咨询管理服务费,具体比例根据各医院的规模、达孜赛勒康投入的成本、当年医院对达孜赛勒康托管服务的考核情况及医院当年的盈利情况再协商确定,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孜赛勒康”)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医院的后续经营,且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符合目前医疗市场的行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达孜赛勒康的医疗管理和医疗服务优势,对各家医院后续的经营状况及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按医院经审计年度总收入的6%-15%计提咨询管理服务费符合当前医疗市场的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于同意公司子公司达孜赛勒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参股公司汕头市宜鸿投资有限公司的下属医院签署医院管理服务协议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上述事项并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783,805.69元(不含本次交易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