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23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2019年4月2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章节。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292,493,898.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94,631,485.1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3,156,960.56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1,474,524.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39,179,120.27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已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05,794,650.05元。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19年2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了避免2018年度利润分配与本次交易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慎重讨论后,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派送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实际情况相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上意见及报告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对此出具了专项报告,以上意见及报告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先认可,非关联董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霖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预案的议案》

同意2019年度投资计划预案:

1、2019年度公司计划新发展影城80家,投资总额约20亿元。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投资计划存续期间内具体执行,并给予如下具体授权:

(1)在不超出上述投资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各类项目的投资。

(2)授权董事会视公司资金情况及项目拓展需要,在不超过上述投资计划30%的范围内增加总投资。

(3)授权董事会在获得股东大会前述授权批准的同时转授权经营层具体实施。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60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建立良好的法治秩序和商业规范,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外投资行使如下的审批权限,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1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24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体监事认为:本报告如实反映了2018年监事会的履职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292,493,898.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94,631,485.1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3,156,960.56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1,474,524.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39,179,120.27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已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05,794,650.05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为了确保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用及管理,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未出现违规情形。全体监事认为:该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18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同意通过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体现公司2018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25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为人民币1,292,493,898.57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94,631,485.1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3,156,960.56元,当年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1,474,524.5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5,139,179,120.27元,扣除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已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234,858,994.8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105,794,650.05元。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经慎重讨论后,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项”)于2019年2月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为了避免2018年度利润分配与本次交易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慎重讨论后,公司拟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今后,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为了确保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为了避免与公司交易发行时间产生冲突,确保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顺利实施,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26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度,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万达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房屋租赁、物业服务、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等。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霖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适用)在审议此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公司2018年与万达集团及下属企业预计发生的提供观影服务、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等关联交易合计为60,0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22,209.17万元,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公司2018年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0亿元(含在线票务、广告、衍生品销售等)。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为27.57亿元,未超出公司预计金额。

(二)2019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1)公司下属影城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根据公司与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下属的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业地产”)于2012年7月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下属影城租赁关联方物业的租金标准为净票房收入的11%,租赁期限为自影城开业之日起20年;公司下属关联方影城物业管理费为15-19元/平米/月,其中包含空调服务费10元/平米/月。

(2)公司总部与关联方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

公司总部承租关联方拥有的北京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11层作为办公场所,根据《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00元,物业管理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28元,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业务相关关联交易

(1)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

基于关联方业务需要,公司2019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合计不超过6亿元。

(2)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关联交易

2018年5月,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臻希投资(阿里集团),持有公司7.66%的股份。公司与阿里集团将在将在电影发行、影片投资、在线票务平台、广告、衍生品推广销售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公司参考上述相关业务历史数据及同行业市场标准,预计2019年度与上述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的交易金额为不超过40亿元(含在线票务、广告、衍生品销售等)。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王健林

2、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3、经营范围:商业地产投资及经营、酒店建设投资及经营、连锁百货投资及经营、电影等文化产业投资及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以上均不含专项审批);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代理记账、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39号

5、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健林先生控制的企业

6、2018年财务数据:总资产6,911,574.10万元、净资产38,262.23万元、营业收入465.40万元、净利润-125,970.57万元(母公司口径,未经审计)

(二)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1、主要负责人:马云

2、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3、公司情况: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目前是全球领先的网上及移动商务公司之一。其所属的阿里巴巴集团是为商家、品牌及其他提供产品、服务和数字内容的企业,提供基本的互联网基础设施以及营销平台,让其可借助互联网的力量与用户和客户互动。主要业务包括核心电商、云计算、数字媒体和娱乐以及创新项目和其他业务。

4、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7.66%股份的臻希投资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5、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8年3月31日止的财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502.66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40.93亿元,截至2018年9月30日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4,215.6亿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1、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化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及结算情况

(1)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公司与万达商业地产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了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公司下属影城按照本框架协议的规定,在设立时单独与关联方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及《物业服务协议》,影城租金及物业服务费为按月结算。

(2)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

公司与万达集团下属企业发生的交易为观影、场租、整合营销等相关交易,依据关联方的业务需求而发生,交易的发生时间和发生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观影交易为实时结算,整合营销及联合营销等按照合同约定结算。

(3)与其他5%以上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将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定价原则均将参考市场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万达商业地产作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的快速扩张,为公司的跨区域拓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公司下属部分影院向万达商业地产租赁房屋并接受物业服务的是生产经营所需的;同时公司作为商业广场的明星体验式业态,也为商业广场贡献了稳定的文化消费型客流,为商业广场提供物质消费以外的精神文化娱乐消费产品。双方通过公平、互惠合作实现共赢、取得发展。

2、公司与万达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观影、整合营销、联合营销及其他业务等,为根据公司及关联方业务需求发生,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提高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与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生的交易,为公司与之在影片投资、电影发行、在线票务、广告等多方面开展的战略合作,相关交易有利于加强公司在电影产业方面的业务布局,可以借助双方资源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关联交易事项以及相关材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后,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不会对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带来重大风险,同意2019年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能够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27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需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所涉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最终经营范围将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