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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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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清偿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6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清偿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的资金占用金额和还款计划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的《关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金额并确定清欠方式及程序的议案》和《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金额及还款计划的公告(2019-058)》,公司董事会确认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金额和还款进度。具体如下:

公司确认因实际损失形成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权金额237,875万元,因潜在损失预估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权金额80,422万元,合计金额318,297万元。由于目前预估的潜在损失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董事会将在生效司法裁判确定公司负有金钱给付义务日,届时确认为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权人之债权。

故,目前暂就实际损失资金占用余额237,875万元作出如下还款安排: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于:

(1)2019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158,003万元;

(2)2020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30,227万元;

(3)2021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29,026万元;

(4)2022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27,825万元。

偿还方式为货币资金或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等效方式。

上述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30日合计偿还资金占用金额245,081万元,较截至2019年3月31日资金占用余额237,875万元多支付7,206万元,系2019年4月30日至2022年4月30日未归还本金部分产生的资金占用费(假设每年于4月30日归还本金,如提前还款则根据实际占用天数计算资金占用费)。

二、公司已经全额收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权及其关联方应于2019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的占用资金额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全额收回上述还款计划中应于2018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的额度合计1,574,893,841.55元。具体包括:

1.2019年4月3日,公司及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收到徐州睦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代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及其关联方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苍穹之下)偿还部分占用资金或孳息的款项合计91,349,971.82元。偿还方式为货币资金。

2.2019年4月24日,公司及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收到徐州睦德代喀什星河偿还部分占用资金及孳息的款项合计332,459,069.73元。偿还方式为货币资金。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临时)会议和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共同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资产的议案》,公司及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拟收购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徐州咏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徐州长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总价款为115,108.48万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2019-053》。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由于本次交易的支付方式采用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代公司及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向徐州睦德付款,徐州睦德接受喀什星河的远期支付安排,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同时,公司已收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款项115,108.48万元。

4.以上三项合计清偿资金占用额度为1,574,893,841.55元,比还款计划中列示的2019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158,003万元出现差额的原因系还款计划的应偿还本金的资金占用费以及违规借款的孳息系计算到2019年4月30日,而最终清偿数额资金占用费计算至资金实际支付日或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项下标的股权过户日,违规借款中的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的孳息按照本公司2019年4月18日与其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孳息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具体见《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

至此,根据偿债安排和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于2019年4月30日或之前偿还的占用资金额度已全部履行完毕。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依据确认的偿债计划,及时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徐州睦德保持沟通,严格依据偿债计划确定的偿债金额、偿债计划和偿债方式按时足额收回资金占用款项,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徐州睦德向公司及公司控制的附属机构的划款凭证。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07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收到股东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投发展(深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告知函》,告知其已于2017年7月31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的公司股票达到5%。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增持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权益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9,403,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合计59,403,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3%,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深圳市中奇信息产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未完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编制工作,公司将督促其尽快向公司报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