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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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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玉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玉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永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大幅变动项目

1、预收款同比增长7,858.83万,增长率为50.98%,主要为预付货款

2、应付利息同比增加427.91万,增长率为33.03%,主要增加政府纾困基金导致利息增加

3、长期应付款同比增加60,000万,增长率为100%,主要为政府纾困基金

二、利润报表大幅度变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彭立群未履行2017年度业绩补偿承诺,公司于2018年4月申请仲裁,2018年8月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彭立群向公司支付补偿金38,350.74万元及相关费用。因彭立群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标的为38,705.11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苏05执804号之二),裁定:被执行人彭立群持有的苏州捷力苏州捷力15.23%的股权交付公司抵偿相应债务。截止目前,苏州捷力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申请标的38,705.11万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中,已确认执行部分为:公司原未付彭立群股权转让款余额17,138.70万元(已于2017年度确认补偿收入)及本次执行的苏州捷力15.23%股权作价7,280万元,剩余未执行部分若后续公司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将继续申请执行,直至申请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净利润为负值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19-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