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2019-1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 4月29日
2、实施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 ST丰华 ;股票代码:600615(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3、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丰华股份”变更为“ST丰华”;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615”;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4月29日。
二、实施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由于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公司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金额为 464,219,392.58元,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77.52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五)条“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情形严重的”规定,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4.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4月26日停牌1天,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将采取以下措施,争取撤销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已要求控股股东尽快履行还款承诺,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至少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披露资金占用的解决进展情况,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显示资金占用事项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公司将向上海证券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一)联系人:杨乐
(二)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建路76号1507室
(三)咨询电话:021-58702762
(四)传真:021-58702762
(五)电子信箱:fenghwa600615@163.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丰华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13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19日,丰华股份公司与厦门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托)签订《厦门信托-丰华1号投资单一资金信托投资合同》,分两期认购48,000.00万元信托产品。2019年3月 20日公司收到了第一笔2.8亿元的信托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3 月的信托收益9,055,857.40元。因信托对应的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发行方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短期无法支付本金。2019 年 3 月 25 日,公司收到了厦门信托支付给公司的 2018 年 9 月至 2019年 3 月的第二期信托收益6,468,047.88元。
经核实,信托资金用于认购重庆新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兆公司)发行的一年期非公开债务融资凭证,新兆公司系丰华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控股)的关联方,该信托资金实际被隆鑫控股所占用且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收回。
公司蕫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已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尽快归还上述欠款及资金占用费,控股股东已书面承诺在3个月内即2019年6月23日前分期或一次性归还公司4.8亿元欠款及资金使用费。同时,控股股东还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运用现有资产抵质押进行增量融资及通过股权或债务重组获取增量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优先归还。上述承诺已经控股股东隆鑫控股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及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如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承诺在三个月内归还信托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公司可能面临上述资金被计提损失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