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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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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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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4 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单位:万元 表6.4.1.4

注:西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更名为西安企业资本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同时经营范围发生变更

6.4.1.5 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5.1.5

6.4.1.6 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无。

6.4.1.7 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 表6.4.1.7

6.4.2 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 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

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1

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单位:万元 表6.4.2.1.2

6.4.2.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数量、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1.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表6.4.2.2.1

2.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表6.4.2.2.2

3. 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单位:万元 表6.4.2.2.3

6.4.2.3 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单位:万元 表6.5.2.3

6.4.2.4 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

公司在强监管、去杠杆、去通道的政策环境下,继续以创新促转型的发展思路,积极把握市场机遇。2018年,公司家族信托、国际业务、资产证券化、慈善信托、消费金融等创新业务亮点深化发展。一是家族信托业务在保持行业第一梯队优势的前提下,实现了客户需求定制化服务;二是国际业务实现盈利,通过多种类海外资产的全面配置,逐步在市场中树立起了品牌效应;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承做种类更加丰富,成功落地ABN产品;四是积极开展慈善信托充分发挥服务型信托产品功能,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五是升级消费金融业务,在原有消费金融业务构架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多场景消费业务集中平台。

6.4.2.5 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信托资产的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单位:万元 表6.5.1

注:关联交易是指信托公司以自有资产、信托资产为关联方提供投融资等服务,或以担保等方式为关联方融资提供便利的业务。关联交易的统计范围应基本与银监会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中关于关联交易的范围和口径一致,也可增加为关联方提供咨询等其他非投融资类业务服务的信息。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6.5.3逐笔披露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财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1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2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3.1

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单位:万元 表6.5.3.3.2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未偿还的关联方款项是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欠款792.56万元,是本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该欠款主要用于补充其营运资金不足,逾期时间在9年以上。

6.5.5其他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出资分别与深圳前海中证长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湖北长江德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信托项目共计12 个。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执行会计制度的名称及颁布的年份。

本公司固有业务和信托业务财务报表均执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会〔2006〕18号)以及财政部后续修订或颁布的各项新准则。

本公司编制的固有业务财务报表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单位:万元 表7.1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按照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5,613,184.78元;

2.按照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17,806,592.39元;

3.按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风险准备-34,002,288.06元;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提出预案,股东大会决定。

2018年末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293,845,980.27元。

7.2 主要财务指标

表7.2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信托报酬率=信托业务收入/实收信托平均余额×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及各季末余额移动算术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a0/2+a1+a2+a3+a4/2)/4

7.3 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无。

8.特别事项揭示

8.1 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8.2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8.2.1 董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3月20日,公司董事崔进才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18年4月23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高成程先生、张金顺先生、刘建利先生、鹿山先生、徐良先生、葛岗先生、王岿先生、柴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程守太先生、王满仓先生、施继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柴进先生的任职资格于2018年3月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核准;张金顺先生的任职资格于2018年6月20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核准;王满仓先生的任职资格于2018年7月19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核准;程守太先生的任职资格于2018年9月3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核准。

8.2.2 监事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8年1月25日,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选举刘朵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2018年3月23日,公司工会选举刘静女士、刘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2018年4月23日,刘峥嵘先生、白伏波先生因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2018年4月23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周文革先生、田洪涛先生、衡春妮女士、刘朵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8.3 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无。

8.4 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2018年,公司以前年度存续执行案件共计6宗,标的金额合计为177,850万元,全部为信托业务项下,公司申请法院执行融资方、担保方的案件,分别为信集志高项目(3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楼俊项目(12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信集锋威(6,5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东绒(2)(8,2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镁二(5,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艺投(8,15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2018年,公司新增执行案件3宗,诉讼案件1宗,标的金额合计为83,128万元,全部为信托业务项下,公司申请法院执行或起诉融资方、担保方的案件。其中,执行案件分别为信集金业项目(17,8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信集万福项目(3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稳健21号项目(5,328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诉讼案件为宁集启成项目(30,000万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2018年,公司被诉案件主要为信集楼俊项目系列案件,涉及金额合计62,304万元。

2018年,公司共收回资金25,951万元,为信托业务项下信集神牛项目收回11,627万元、信集润基项目收回14,000万元、信集志高项目收回324万元。

8.5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检查意见的整改情况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在对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后下发了监管意见,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股东进行了通报,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有序推进落实各项监管意见。

公司持续强化“三会一层”建设,通过调整业务授权、完善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细化监事会监督评价内容、优化项目风险决策体系等,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架构和运行机制,提升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公司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和战略目标实现的绩效考核体系,在推进完善现行考评指标设置的同时,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考评的内部审计监督。

公司坚持严格风险审查和资金投向的合规审查,穿透识别每笔自有资金最终投向的底层资产,同时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要求,推进完善期间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期间履职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

公司响应国家号召,初步明确了普惠金融业务体系规划,通过建立健全汽车贷款制度体系和业务系统,推动公司普惠金融业务体系的搭建和建设。

公司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公司案件防控、账户管理等工作要求,通过自上而下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全员全面风险管理及合规学习活动,切实强化全员风险管理及合规意识。

公司将在认真落实监管意见的基础上,不断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规范性管理,立足西部、面向全国,创国内一流信托公司。

8.7 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8.7.1 鉴于公司原总裁辞职,2018年4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115版刊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裁变动的公告》。

8.7.2 鉴于公司变更了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10版刊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8.7.3 鉴于公司总裁变更,2018年9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第31版刊登《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裁变动的公告》。

8.8 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合法决策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所开展的业务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18年度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