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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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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晖、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中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恨几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说明:

本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017,804.94元,包括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所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应摊销的股份支付金额2,952,009.76元;剔除此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8,969,814.70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43%,主要是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56%,主要是报告期末的理财产品金额较年初增加7800万元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550.3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预付的土地款及设备款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78%,主要是报告期向银行借款3200万所致;

(5)应付账款及票据较年初减少30.5%,主要是报告期支付较多货款所致;

(6)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72%,主要是报告期利润下降,相应的应交税费减少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87%,主要是报告期支付了年初的相关款项;

(8)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600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向银行借款所致;

(9)库存股较年初减少78%,主要是报告期授予了287万的限制性股票;

(10)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减少108万,主要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较大所致;

2、合并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48%,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增加了联韵声学的收入;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56%,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增加了联韵声学的成本;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78%,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增加了联韵声学,另外子公司开来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81%,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新增加了联韵声学及工资、差旅费的大幅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43%,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内增加了联韵声学,另外销售部的工资有增加;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了43%,主要是报告期汇兑损益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169万,主要是年初计提减值的存货销售冲回所致;

(7)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4%,主要是报告期银行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94%,主要是上年同期有处置固定资产;

(9)所得税较上年同期减少33%,主要是递延所得税的减少所致;

(10)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37%,主要是报告期利润总额增加及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11)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主要是报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变动较大所致;

(12)综合收益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主要是报告期的净利润增加及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减少所致。

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34万,主要是政府补助等增加所致;

(2)支付的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54%,主要是报告期印度支付进口GST所致;

(3)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97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现金流入大于流出所致;

(4)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73%,主要是报告期理财产品的收益减少所致;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减少8万,主要是上年处置了固定资产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11%,主要是收回理财产品的本金减少所致;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9000万,是支付收购联韵声学的款所致;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4%,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9)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是向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10)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是收到股权激励款所致;

(11)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是因为支付了银行借款利息所致;

(12)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61%,主要是报告期汇率波动较大使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惠州联韵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的议案》,决定以现金1.8亿元收购联韵声学100%股份,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惠州联韵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签署相关交易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4)。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联韵声学全部股权对价款的支付,并于2018年12月将联韵声学资产负债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1月将联韵声学利润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2019 年1月8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1月14日,符合条件的 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3.5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8.68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7.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34 元/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1)。2019年2月22日,公司刊登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公司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2月21日。

3、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深圳智度惠信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信基金”)的基金份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2018 年 8 月 1 日及 2018 年 10 月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关于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和《关于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90)。2019年1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认购深圳惠信新兴产业投资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惠信基金已经取得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EW750)。

其他内容请见以下表索引。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8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6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84%,最高成交价为20.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69,699,1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实施事项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共计0股。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黄 晖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42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

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套期会计》,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日期

上述关于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即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5、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己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于 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更加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40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年4月29日10:3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43)。

三、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41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年4月29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吉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曾子路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

2、审议并通过《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043)。

三、备查文件

1、《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瀛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61 证券简称:瀛通通讯 公告编号:2019-043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