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10版)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8年1-6月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4,046.34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204,046.34万元,公司实收股本522,777,419.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亏损的主要原因在于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商誉涉及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预测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根据测算公司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12,286.51万元,从而导致未分配利润为-204,046.34万元。

三、应对措施

下一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将积极调整优化现有主业管理模式,在严控资金风险的基础上,利用资金资源等优势,扩大与头部媒体的合作范围和力度,通过强化激励措施,积极引进外部优秀团队,激发内部团队工作积极性,在扩大媒体和客户资源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通过建立产融互动的双轮驱动模式,在不断做强户外广告和数字营销业务的同时,推动公司供应链金融、民间资本等业务的发展,不断提高盈利水平。大力投入和研发大数据、区块链等核心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推动业务发展。依托公司较为充裕的资金优势,坚持内生式和外延式发展并重,尝试在一些能够与主业和现有技术产生协同效应的新兴产业领域进行布局与投资,积极推进公司跨越式发展,切实维护好广大股东的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现行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相关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号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通知,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并按前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上述两项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及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新金融准则的会计政策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15号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如下: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变更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下转611版)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审批程序

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告编号:2019-034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贷款、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18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48,518.14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报告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39,392,203.18元。

(二)、贷款损失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非单笔重大贷款,以及经测试没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单笔重大贷款,采用下列组合方式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五级分类结果按以下比例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对于正常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对于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于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于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于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本报告期计提贷款损失准备5,900,000.00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估报字[2019]第071号资产评估报告,对闲置的运营设备计提减值准备17,024,188.03元。

(四)、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作为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期末对与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本报告期对2016年非同一控制合并的子公司冉十科技和视科传媒形成的商誉分别计提减值准备782,876,618.34元和1,339,988,439.7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8,518.14万元,上述减值计提将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8,518.14万元,相应减少2018 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8,518.14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