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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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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局、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局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凤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春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俊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进“科技+产业+园区”的长期发展战略,围绕“一个核心定位,两条发展主线、三项发展策略、四大业务群组”加速推进公司战略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本公司取得了以下成果:

1、本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强化研发队伍建设,推动核心研发实力稳步提升。继本公司参与的《数字电视广播系统与核心芯片的国产化》项目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后,本公司主导研发的《电冰箱食品品质管理的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荣获了2018年度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2、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7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38.58%。其中,本公司多媒体业务在转移至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后,多举措推行机制变革,电商和海外业务增速显著;白电业务实行“康佳+新飞”双品牌运作,产业规模迅速扩大,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约47%;本公司新布局的水务治理、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以及新材料等业务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保持了高速增长,并中标了约32亿元的环保相关项目。

3、本公司持续推进在滁州、宜宾、南京和遂宁等地的产业园项目。其中滁州康佳智能家电及装备产业园、宜宾智能终端高科技产业园、遂宁康佳电子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已正式动工。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为5.04亿元,主要来源于转让下属公司部分股权及处置下属公司资产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

(二)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相关议案已获得公司董事局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国务院国资委审批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与滁州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康佳智能家电及装备产业园项目(含安康智能工厂)和科创中心项目已中标项目用地,正在准备开工建设,另外安徽康佳电子有限公司原厂区已完成政府收储;光电产业基金项目(即滁州惠科智能家电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完成工商变更和实缴合伙企业份额;康佳新零售总部项目已成立项目公司;康佳明湖康养小镇项目正在协商中。

3、东莞建设新厂和遂宁康佳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正在筹备阶段,等待政府将目标地块进行招拍挂。

4、宜宾智能终端高科技产业园已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正式开工建设。

5、南京康星云网总部基地项目已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在报告期内转让了该项目公司的控股权。

6、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报告期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5亿元已发行;商业保理资产证券化业务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仍在申报中。

7、发起成立东方康佳产业并购基金:目前,基金已完成私募基金备案登记,并投资了江西省亚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1.95%的股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75%的股权、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权、深圳市国人射频通信有限公司11.73%的股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9-39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96,32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9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312,98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8.6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本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下称“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为渤海银行中山分行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兴达鸿业公司”)签署的《综合授信协议》(以下称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被担保人为兴达鸿业公司,债权人为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泽洪

注册资本:8,889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路板配套电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

兴达鸿业公司2018年度未审计和2019年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渤海银行中山分行(债权人)

2、担保金额及范围: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担保范围是兴达鸿业公司与渤海银行中山分行签署的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复利)、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和其它应付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合同生效:本协议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或加盖公章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提高本公司资金流动性,同时为了满足兴达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兴达鸿业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了担保。

本公司董事局认为,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形式上和实质上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是用于兴达鸿业公司向银行取得授信额度项下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公司对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担保时,兴达鸿业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96,321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9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312,98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8.6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额保证协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9-42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以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门华东总部基地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决定康佳集团成立控股公司在海门市建设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康佳集团与海门市海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签署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项目相关的投资协议。

2、同意康佳集团(或其关联公司)与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在海门成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的合资公司,其中康佳集团(或其关联公司)持股70%,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股30%,并由该合资公司负责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海门华东总部基地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9-43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海门华东总部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项目所需土地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获得,目前政府何时将项目用地正式招拍挂,以及竞拍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的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项目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3、项目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投资收益可能达不到预期。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科技+产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并加强本公司在华东地区的布局,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在江苏省海门市投资建设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项目用地面积约151.1亩,计容建筑面积约18.74万㎡(以最终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

本公司董事局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海门华东总部基地的议案》。公司共有7名董事,7名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目在公司董事局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

(二)运营主体: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拟与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在海门市合资成立海门康建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定为准),负责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

该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1亿元,其中本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股比例为70%,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持股比例为30%。

(三)项目选址:根据初步沟通,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项目用地初步选址为海门市中心城区北部新城,占地面积约151.1亩,计容建筑面积约18.74万㎡。

(四)项目计划建设周期:项目总周期为48个月。

(五)项目内容:本公司将以“科技+产业+园区”为引擎,重点导入智能终端总部,建设康佳集团华东区域供应链金融中心、营销中心、康佳之星孵化器平台以及综合电商平台。

(六)投资金额:约25亿元。

(七)资金来源:项目公司自筹资金。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友好协商,海门市海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拟与本公司签署投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占地:约151.1亩。

(二)项目投资:约25亿元。

(三)项目内容:建设本公司的华东区域总部基地。

(四)项目计划建设周期:项目总周期为48个月。

(五)生效条件:本协议经本公司履行上市公司审批程序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在海门市建设海门华东区域总部基地,有利于本公司加强在华东地区的布局以及整合本公司相关业务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

项目所需土地需通过参与招拍挂程序获得,目前政府何时将项目用地正式招拍挂,以及竞拍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

项目收益可能受市场波动、项目进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投资收益可能达不到预期。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等。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9-40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