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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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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85公司简称:上机数控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杨建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建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宏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利润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金流量表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030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13:00-15: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25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建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031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28日9:00-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9年4月25日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岳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185 证券简称:上机数控 公告编号:2019-032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陆续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内容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执行上述新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