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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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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当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分为动力锂电池和输配电设备两大板块。其中合肥国轩主要从事动力锂电池业务,东源电器主要从事输配电业务。

(一)动力锂电池业务

1、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报告期内,公司动力锂电池产销量排名国内前列,主要产品包括动力锂离子电池组产品、单体锂离子电池(电芯)、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等。其中,公司生产的正极材料作为关键原材料在生产单体锂离子电芯时使用,单体锂离子电芯经PACK成组后组装成动力锂电池组,动力锂电池组产品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主要应用于纯电动商用车、乘用车、专用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等新能源汽车领域。此外,公司动力锂电池组产品还可广泛应用于储能电站、通讯基站、风光互补、移动电源等领域。

2、所属行业特点及地位

动力锂离子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价值链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部件,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环境友好等特点,已经成为新能源汽车发展普及的重中之重。作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纲领性文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积极推进动力电池规模化生产,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力争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日益成熟、充电基础设施逐渐完善及多年示范推广,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将步入快速发展阶段,新一代高比能动力锂电池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从行业整体竞争格局来看,全球锂电产业格局现阶段主要是中、日、韩三国企业之间的竞争,美国和欧洲企业也看好未来电动汽车及储能领域广阔空间而加大投入。我国动力锂电池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以及国家技术支持,逐步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研发设计制造能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动力锂电池生产厂商,能够与国外企业展开竞争。公司作为国内动力锂电池行业领军企业之一,一直重视动力锂电池技术的研发创新和产业化发展,公司先后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政府质量奖、安徽省环境保护创新试点单位等。公司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CNAS认证实验室、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安徽省海外人才工作站、安徽省工程实验室等,公司也成功申请并承担了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三大国家重点攻关项目。

3、经营模式

动力锂电池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其研发、生产、销售围绕整车企业指定车型的具体情况开展,动力电池组产品设计前期需要一定的技术投入,在通过整车厂检验定型的动力电池产品才能装配于新能源汽车,所以整车制造企业在选择电池供应商时,往往对其技术研发能力、行业应用积累、产品设计及供应水平有较高要求。同时,动力锂电池从产品立项到实现最终销售需要经过多道环节,产品周期较长,进入合格供应商目录后也将与整车制造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因此,动力电池制造企业在拓展市场过程中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储备、资金实力和品牌影响力,动力电池企业必须具有高效的设计和销售团队,为客户量身定做产品。在经营方面行业内一般采用直接销售、租赁、节油返还、碳排放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模式实现公司的盈利。

(1)采购模式

公司动力锂电池产品的生产覆盖了从正极材料到电芯以及电池成组的各主要环节,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有碳酸锂、电解液、隔膜、铝壳盖板、铜箔、NMP、石墨等,由于上述原材料对公司产品质量至关重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通过小试、中试、生产线批量试用的流程进行对比、筛选,并进行价格比较,最终选择优质、价格合理的供应商供货,并逐步形成了长期合作供应商体系。公司动力锂电池产品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直接从生产厂家采购,少量进口原材料从国内代理商处采购。

为保证采购原材料品质稳定,合肥国轩建立了供货资格认证制度,对合格供应商的采购产品进行具体认证;同时也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包括供应商管理流程、原材料采购流程和管理流程等。供应链中心负责根据原材料需求组织公司的研发、品质等部门共同对供应商和原材料进行认定。认定合格的供应商成为合肥国轩的合格供应商,批量采购的原材料必须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采购部根据供方考评流程,组织品质管理部一起对合格供应商的质量、价格、服务、环保和产品交付能力等方面进行定期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要求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改,剔除不合格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动力锂电池产品生产环节主要为正极材料生产、电芯制造和电池成组,生产模式为按客户订单进行生产和按照计划进行生产两种模式。

由于正极材料主要生产设备适合于不停机连续运转的特点,合肥国轩根据产能和设备情况直接下达生产计划后进行生产;电芯制造由于生产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生产周期长,适合于连续生产等特点,合肥国轩根据市场预估和产能下达生产计划,以缩短交货周期;电池成组一般按照订单情况安排生产。

由于正极材料、动力电池的技术处于不断的进步当中,动力电池目前的生产方式具有“柔性生产”特点,即以机械自动化为主,辅以工装夹具控制、手工操作的方式,通过每一工序的严格测试和控制来保证产品品质的稳定性。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通过不断技术攻关,逐步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报告期内,合肥国轩大力推进精益化生产,目前,磷酸铁锂电芯生产线已实现模块段自动化,VDA(德国汽车工业协会)标准三元电池生产线实现全自动化生产,PACK生产线实现高度自动化,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动力锂电池产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公司通过和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厂商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开发适销对路的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池产品,在完成样车开发并列入新能源汽车推荐车型公告目录后,直接销售给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厂商。目前合肥国轩营销中心下设乘用车事业部、专用车事业部、商用车事业部及国际业务部,各营销部门分别与整车厂进行全方位的合作,最终实现产品的销售。此外,公司也通过商务洽谈或参与客户招标的方式获取产品订单,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设计和生产,将符合要求的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

(二)输配电设备业务

1、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输配电设备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装备工业之一,担负着为国民经济、国防事业、人民生活电气化提供电气设备的重任。公司主要产品为高压电器、高低压开关成套设备、电器数字化设备、配网智能化设备、系列化互感器、变压器、断路器、一体化充电桩、车载充电机及储能机柜等,产品广泛应用于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冶金、铁路等行业领域。

2、所属行业的特点及地位

输配电设备是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等领域,行业的周期性与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性基本一致,不会因下游某个行业的变化而发生重大不利影响。随着新兴产业蓬勃兴起,传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对输配电设备技术水平与质量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也为输配电设备制造和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机遇。

公司子公司东源电器系国家原两部首批定点高低压开关设备生产厂家、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经过多年积累与发展,公司已形成较强的技术开发优势、产品链优势、质量及品牌优势。

3、经营模式

公司输变电业务采用先招标后采购,按合同约定结算的采购模式。

东源电器营销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控、合理优化、综合使用市场资源的营销策略,主要采取直接销售模式。东源电器输配电产品采取以项目招投标为核心的销售模式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以及采购、生产和销售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8年,中国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持续显现,朝着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继续迈进。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行业依然保持高速增长,报告期内,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达到127万辆和125.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9.9%和61.7%,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8.6万辆和98.4万辆,同比增长47.9%和50.8%。报告期内,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数据统计,2018年中国动力电池规模达820亿元,同比增长13%,动力电池出货量为65GWh,汽车动力电池装机总量为56.89GWh,同比增长46%,动力锂电池产业保持较高速度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团队率领全体员工,牢牢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机遇,积极应对国家政策调整、产品售价下降等因素,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坚持“产品为王、人才为本、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报告期内,公司动力电池装机量位居行业第三,产能快速提升并实现投产,研发技术产业转化加速推进,海外市场进一步拓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2,699.52万元,同比上升5.97%;实现营业利润63,935.02万元,同比下降36.71%;实现利润总额64,590.96万元,同比下降35.03%;实现净利润58,168.53万元,同比下降30.77%,其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8,034.55万元,同比下降30.75%。

(二)主要工作概述

1、加快自主创新、创造产业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致力于电池技术的研发创新,在美国、欧洲、日本、新加坡、中国合肥建有全球研发平台,公司通过持续引进管理、技术、研发等高级人才,提升产品研发能力和制造水平。公司与三井、台塑、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南洋理工大学等全球知名企业、高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构建全球化技术共享平台实现动力锂电池技术不断突破和完善。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磷酸铁锂190Wh/Kg电芯单体和140Wh/Kg成组电池产品的技术改造和产线调整,高压实磷酸铁锂材料的生产导入,实现高比能能量密度的三元电芯量产和软包电芯的产品工艺设计。公司在正极材料、高比能材料领域的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承担的高比能专项取得重大进展,三元电芯循环寿命突破1500周。公司在电解液添加剂研发、硅基负极材料等几项核心技术上取得一定突破,为公司2019年以及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9,333.72万元。

2、开拓市场布局、深化战略合作

公司积极开发优质客户,在乘用车方面,与江淮汽车已经形成稳定战略合作关系,为江淮汽车新能源乘用车IEV6EL、A50等提供高安全性、高可靠性的磷酸铁锂电池组,公司VDA三元电池也为奇瑞、众泰等众多车型配套供货;在商用车、专用车等方面,公司立足于物流行业的发展趋势及绿色新能源专用车应用推广,公司与上汽大通、江淮商用车、奇瑞商用车、恒天全方位合作开发多款新产品。

3、产业链布局持续完善,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公司在上游资源端进行了合理的产业布局与合作。公司与中冶集团在唐山曹妃甸设立合资公司,建立稳定的钴镍原料供货关系,公司与上海电气合资设立基于动力锂电池储能业务的公司,实现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其中“年产 4GWh 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南京国轩年产3亿A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等项目按照规划进度已实现部分产线分批投产,公司动力锂电池产能迅速得到释放。

4、改善绩效激励、优化公司管理

公司推行精益化生产、自动化生产,将自动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推动生产设备联网与数据采集,建设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商关系管理(SRM)、仓库管理系统(WMS)等信息化系统,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在采购、生产、交付、品质等方面强化管理,不断改善管理结构、调整组织设计,加快优秀的实战型人才配置,建设人才效益发挥机制,把合适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使其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公司着力落实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总部职能部门、工程研究总院以及下属子公司的高效运营管理;完善供应链管理制度,规范供应商准入与淘汰机制,建立新产品开发管理流程,严格实施新产品开发过程的质量阀点管控,提高产品的设计质量水平,强抓生产关键工序的质量管理;及时响应客户诉求,主动服务客户,提升产品售后质量,赢得客户满意。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一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一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一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等四项解释,本公司于2018年1月1起执行上述解释。

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对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将“固定资产清理”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将“工程物资”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将“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应付股利”和“应付利息”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将“专项应付款”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利润表中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出“研发费用”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具体详见第十一节、五、附注33。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2月,南京国轩新设控股子公司南京新能源;2018年3月,合肥国轩新设全资子公司经开区国轩;2018年4月,合肥国轩新设全资子公司香港国轩;2018年6月,上海国轩新设全资子公司国轩储能;2018年7月,新加坡国轩成为合肥国轩全资子公司。故本期新增合并南京新能源、经开区国轩、香港国轩、国轩储能、新加坡国轩。2018年6月,公司将持有的苏州国轩全部股权转让给电气国轩。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