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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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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并参加认购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9-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基煜”)签署的代销协议,决定自2019年5月6日起,上海基煜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上海基煜将代理销售下列由本公司募集管理的基金:

自2019年5月6日起,投资者可在上海基煜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基金账户开户、销户、投资者信息变更、认购、申购、赎回、定投、转换、转托管等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上海基煜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投资者欲了解该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该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同时,经与上海基煜协商一致,本公司自2019年5月6日起参加上海基煜的认(申)购、定投费率、转换补差费率优惠活动,本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均可参与,适用投资者范围、具体参与基金、活动结束时间、认(申)购、定投费率和转换补差费率折扣及各项优惠活动细则以上海基煜的公告为准,我司不再另行公告。重要提示如下:

(1)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上海基煜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上海基煜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海基煜所有,且其有权对上述优惠活动内容进行变更,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有关优惠活动具体事宜,请咨询上海基煜。

(2)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若由上海基煜代销,且届时优惠活动仍然持续,则该基金自动参与此项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如有某只或某些特定基金产品不适用费率优惠,则由本公司另行公告确定。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上述各只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是否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以各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为准。

二、咨询方式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

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 021-35385521-210

传真: 021-55085991

邮编: 20012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30日

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

在本公司直销渠道暂停机构客户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30日

为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19年5月6日起暂停机构客户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办理对本基金的申购业务,且本公司将有权确认相关业务失败。恢复办理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 (免长途通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cbfund.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30日

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的方式运作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次开放期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7日(10个交易日),是建信民丰回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结束后的第二个开放期。

特别提示:

(1)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基金生效之日起至1 年后的对应日(若对应日的下一日非交易日,则封闭期顺延直至下一日为交易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1 年后的对应日(若对应日的下一日非交易日,则封闭期顺延直至下一日为交易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2)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交易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交易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3)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2.1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7日(10个交易日)为本基金第二个开放期,开放期内,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数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注:每个开放期5-20个交易日。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总额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方式运作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次开放期为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7日(10个交易日),在开放期内,投资者可以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2、适用基金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管理并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其他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

但本基金不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也不可以互相转换:

1)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0346;C类:000347

2)建信鑫安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304

3)建信鑫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1408;C类:002141

4)建信鑫荣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498

5)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3022;H类:511660

6)建信天添益货币市场基金 B类:003392

7)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394

8)建信恒瑞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00

9)建信恒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427

10)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003583;C类:003584

11)建信睿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590

12)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681

13)建信鑫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831

14)建信福泽安泰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005217

15)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375

16)建信睿丰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005455

17)建信双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30029;B类:531029

18)建信周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530030;B类:531030

19)建信全球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1

20)建信新兴市场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2

21)建信全球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39003

22)建信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8

23)建信双息红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H类:960029

24)建信嘉薪宝货币市场基金 A类:000686;B类:002753

25)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1-3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101

26)建信中证政策性金融债8-10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501105

27)建信深证基本面6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16

28)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59956

29)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090

30)建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0800

31)建信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2180

32)建信港股通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3680

33)建信优享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006581

本基金转换业务也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募集管理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下列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基金的开放期内,申请办理本基金与下列基金的转换业务(即跨TA转换),本基金可以与下列基金互相转换,下列基金之间不可以互相转换,跨TA转换仅能通过建设银行和本公司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办理:

1)建信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09

2)建信双利策略主题分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5310

3)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65312

4)建信优势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5313

5)建信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类:165311;C类:165314

6)建信丰裕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65317

3、本公司今后募集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基金转换业务。具体信息可咨询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用)。

4、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5、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平台)及各代销机构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的最低份额限制为10份,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建信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003185)的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转入的最低份额限制为500万份;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仅开通A/B两类份额间(基金代码:A类份额:000693,B类份额003164)基金转换业务,投资者在办理转换业务时,单笔转换基金份额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不得低于100份,建信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B类份额不得低于30亿份;建信双周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530014,B类代码:531014)和建信月盈安心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代码:530028,B类代码:531028)直销柜台的转换业务,暂不适用于其他销售渠道;建信央视财经50指数分级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19年3月5日起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业务,限制金额为1000.00元(含1000.00元),同时暂停办理场外份额向场内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具体请详见相关公告。

6、本公司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名单请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公告。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直销机构

直销中心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交易平台 www.ccbfund.cn

6.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具体情况以相关公告为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7年4月18日起,在基金的封闭期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每周至少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基金开放期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交易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交易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2)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此部分赎回申请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并在本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前(包括该日)全部确认;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余赎回申请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全额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本基金第三个封闭期的起始之日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包括该日)起至1 年后的对应日(若对应日的下一日非交易日,则封闭期顺延直至下一日为交易日)的期间,以此类推。本基金自2019年5月18日起进入第三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5)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以及对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或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8)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办理本次开放期申购和赎回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9)咨询方式: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

本公司官方网站地址:www.ccbfund.cn;

(10)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30日

(上接710版)

公司的指定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9-03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72,349,598.91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1,772,349,598.91元,公司实收股本635,258,156.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锂矿的开采条件,金鑫矿业未能复工;受到锂行业的市场变化影响,包括目前及预期锂的可用资源、锂行业的竞争格局、终端市场需求、政策影响,锂产品及锂电池材料销售价格大幅下滑,造成业绩亏损。

2、报告期内,受纺织印染板块多年持续亏损、流动资金极度紧缺等因素影响,公司面临十分严重的经营危机及债务危机。银行及各融资逾期未能归还,适用贷款合同违约利率,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公司纺织印染板块业务全面停工,占用资产额较大且未能及时盘活回笼资金、应收款及存货计提大额减值等因素影响。

4、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的对外担保24,259.29万元,进行追偿测试后全部计提预计负债,2018年度计提额为8,461.82万元。

三、应对措施

1、公司管理层制定矿山复工方案,并推进各项开工条件,力争金鑫矿业实现复产,努力改善公司新能源板块子公司经营情况。

2、公司将剥离低效资产,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扭转公司困难局面,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公司自身采取措施、努力脱困解危,同时在资金资源各方面寻求支持,恢复提升公司的信誉和实力;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与客户建立长期共赢的合作模式;抓住市场机遇控制风险,促进公司重回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9-03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140.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29%;实现营业利润-48,160.7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39.34%;实现利润总额-59,958.4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38.5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281.4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44.92%。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77,234.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0,315.64万元。

2018年年度经营业绩亏损、2018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字E-00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4.1.1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情形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因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连续三年亏损已被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18年度)公司出现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报告显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若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等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0,140.7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3.29%;实现营业利润-48,160.74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39.34%;实现利润总额-59,958.43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38.51%;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7,281.41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44.92%。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177,234.9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10,315.64万元。

2018年年度经营业绩亏损、2018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字E-008号)。

根据上市规则13.1.6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2017年8月至今公司已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二次公开谴责,可能出现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股票上市交易的情形。

二、暂停上市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证券部办公室

(二)联系电话:0592-5376599

(三)传真:0592-5376594

(四)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前路30号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ST众和 公告编号:2019-03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 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计提金额合计为26,083.58万元的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12,498.98万元,存货计提跌价准备13,5684.6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无法联系,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留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1 年以内(含 1 年)5%、1-2 年 10%、2-3 年20%、3-4年30%、4-5年50%、5年以上100%;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报告期内发生的且欠款单位书面承诺在次年的上半年偿还欠款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依据与合作方签订的协议并结合其实际结算情况不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公司将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类别计提。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相关情况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情况概述

因经营融资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合集团”)互相提供担保。截至2018年末公司、公司股东许金和、许建成存在共同为君合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情形,担保债权金额本金17,695.72万元,本息及其他费用合计24,259.29万元(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其中涉及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借款余额7,950.00万元、厦门磐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磐融”)借款余额498.76万元、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借款余额1,246.96万元、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借款余额8,000.00万元。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债权均已到期,债务人君合集团尚未履行还款义务,其中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借款、光大银行厦门分行借款作出一审判决,已对厦门磐融借款、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借款作出执行裁定,公司以及许金和、许建成面临对君合集团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风险。基于该现状,经法律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对为君合集团的担保全额计提预计负债24,259.29万元。2017年度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15797.47万元,2018年度公司计提预计负债8,461.82万元。大股东许金和以公司和个人名义借款本息合计1039.12万元,尚未履行还款义务,造成公司的还款责任。许金和自身债务问题较为严重,已经丧失偿债能力。众和股份预计将会因此事项产生1,039.12万元的负债,该等负债中预计将全部无法成功追偿,预计最终将会产生1,039.12万元的损失,因此公司拟于2018年度计提1,039.12万元预计负债。

综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2018年度计提 9,500.94万元预计负债。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

1、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根据各方签署的担保合同等相关资料,公司与许金和、许建成之间未就保证份额作出约定,各保证人担保的债权均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同时,根据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资料,公司、许金和、许建成对君合集团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许金和以公司和个人名义借款1039.12万元,尚未履行还款义务,造成公司的还款责任。因此,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2、公司享有追偿权,但预计无法成功实现全部追偿

根据《担保法》等相关规定,如果债权人要求众和股份承担全部债务,众和股份在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君合集团追偿,不能追偿的部分可以要求其他连带保证人即许金和、许建成平均分担。

2019年2月27日,莆田秀屿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闽0305执2583号),要求被执行人许建成、许金和、福建君合集团有限公司归还欠款人民币一百万元及利息。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莆田秀屿区人民法院依职权分别向金融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车管部门进行调查,未能查获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莆田秀屿区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已被本院轮候查封,被执行人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本案暂不具备继续执行的条件。由此,福建君合集团已无财产可供还款,因此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3、能向君合集团追偿部分向其他连带保证责任人追偿的概率较小

许金和、许建成所持众和股份全部股份因个人债务及担保问题已经被司法冻结,许金和、许建成自身债务问题较为严重,已经丧失偿债能力,公司在承担全部担保责任后,不能向君合集团追偿的部分能够从许金和、许建成处追偿损失的概率也较小。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6,083.58万元,计提预计负债9,500.94万元,影响2018年度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为35,584.52万元,具体数据以经审定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为准。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计提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