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补充更正的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对上年同期的比较数据不进行追溯重述,不会对公司年初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2019年4月27日,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正。
二、补充、更正后内容
1、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一、财务报表”
更正前: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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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更正后: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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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之“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更正前: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更正后: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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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上年同期的比较数据不进行追溯重述,不会对公司年初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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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情况说明
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对上年同期的比较数据不进行追溯重述,不会对公司年初的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除上述内容变动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同时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天业通联 公告编号:2019-037号
秦皇岛天业通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