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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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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7 证券简称:镇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1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5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36号石化大厦公司4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赵立渭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在任独立董事汪炜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张健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金燕凤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冯鲁苗、财务总监盖晓冬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监事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选举赵立渭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2、议案名称:选举范其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3、议案名称:选举范晓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4、议案名称:选举翁巍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5、议案名称:选举蔡劲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06、议案名称:选举宋涛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议案名称:选举罗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2、议案名称:选举陈良照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03、议案名称:选举张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0、《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01、议案名称:选举张一钢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02、议案名称:选举余瑾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4项议案,其中议案1、2、3、4、5、6、7、8、9、10、11、12、13为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会议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振武、李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