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5月14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9-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9-076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52,49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9,441,954.92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2,492,9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7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93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咨询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咨询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传真电话:021-6891661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